广大群众:
百乐果蔬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已于2020年1月29日立案侦查,为依法加快案件办理,惩治违法犯罪,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百乐果蔬专业合作社及其分社工作过的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心站长、外勤、会计和出纳等涉案人员,2020年5月1日前主动到专案组驻地(蒲城县长乐路东段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一楼)说明情况并主动退交非法所得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逃避侦查、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该案集资参与人尚未在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日前,到各分社所在派出所(洛滨派出所、孙镇派出所、椿林派出所、桥陵派出所)进行登记,登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款凭据、股金单、社员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单独受理,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负。
同时欢迎大家提供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和证据。广大集资参与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反映情况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全力做好追赃挽损,保护大家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警官 王警官 0913-7212008
蒲城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