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安置房分給了兒子與老婆現在能要回嗎?

用戶4779761148680


你把房子給了你兒子和老婆,現在你想要回來。

聽你這個話的意思是你們已經離開了,也就是兒子跟著你老婆過了。

你要過來幹嘛?你現在有沒有地方住?

如果你現在有地方住,兒子是你的兒子,又不是外人,雖然說老婆跟你離婚了,但是畢竟是你兒子的馬,給他們住,有什麼問題嗎?

因為你這個房子早晚都得給你的兒子呀,早給晚給都得給。所以這個是沒有備,沒有必要要回。

兒子是你的兒子,說不準以後要是結婚買房子,你還需要再給他買。

如果你現在沒有地方住,建議你也不要要。你都現在沒地方住了,你當時為什麼同意離婚的呢?

真的不建議你要回來,畢竟一個男人在這個社會上打拼,要遠遠的好過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在這個社會上打拼。

像這種情況,我見得多了,前幾天有一個諮詢我的,一箇中年婦女帶著一個兒子。生活的艱難不是你想象的,因為現在這個社會並不是說有口飯吃就可以了,有各方面的社交呀,各方面的交際啊,還有同樣的鄰居,怎麼看待她們娘倆的問題啊?這個單親媽媽帶著孩子,恨不得自己要去賣身了,為了讓兒子生活的更好一點。其中的艱辛只有當事人才能夠體會,所以建議你呢不要要回,因為你一要回,有可能讓他們面臨著無家可歸,無處可住。

畢竟是你自己的兒子,還有給你養育了兒子的前妻


道在觀政


你把安置房給了兒子和老婆了,現在能不能要回來,這個要請專業人士回答,我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我的回答是不用要回來,既然把房子給了兒子和老婆又不是外人,還有機會一家人團聚。你說呢……



不是給你,既然給妻子和兒子,還要會幹嗎?後悔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