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夫妻离婚涉抚养问题 法官调解促当庭履行

夫妻感情破裂致多年异地分居,妻子离婚意愿强烈诉至陕西岚皋县人民法院,4月17日,经办案法官当庭妥善调解该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拿着调解协议书满意离开法院。

岚皋法院:夫妻离婚涉抚养问题 法官调解促当庭履行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前生育一子。婚后家庭经济困难,李某某与刘某某便共同外出务工,因多种原因双方经常吵架甚至发展到打架,由此导致双方自2016年4月开始两地分居至今。李某某遂以刘某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并表示离婚后愿意每月支付孩子500元抚养费直至其年满18周岁。

岚皋法院:夫妻离婚涉抚养问题 法官调解促当庭履行

鉴于李某某与刘某某之前私下沟通调解未果仅仅是因孩子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于是在庭审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当庭进行调解,办案法官从孩子成长、教育等多个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原告李某某同意支付给孩子8万元抚养费和教育费,其中当庭支付现金7万元并承诺剩余1万元将在一年内付清。

作者:刘小杞 方丽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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