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海寧市衛健局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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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實保障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衛健委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目前防控形勢以及我市實際,對我市醫療機構住院患者的陪護探視做以下規定:

一、所有病房實行嚴格出入管控。

二、原則上住院患者不安排陪護。情況特殊確需陪護,由經管醫生根據患者病情決定。陪護人員必須為健康碼“綠碼”者,且應固定,不得隨意更換,每名患者只允許1名陪護人員。陪護人員憑藉醫院發放的陪客證明及健康碼進出病區,陪護過程中醫院發放的陪客證明僅限指定陪護人員本人使用,人證必須一致,且必須隨身攜帶,以備核查。

三、患者住院期間不允許其他人員來院探訪,提倡電話、視頻探視。

四、患者及陪護人員不允許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訪。

五、患者住院期間必須留院,原則上禁止請假外出;陪護人員原則上不出院外。

六、患者及陪護人員均須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口罩,勤洗手並主動配合進行醫院要求的體溫篩查及信息登記。

海寧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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