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讲授是教师运用系统的口头语言,通过分析、解释、说明、论证、叙述、描绘等方法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行为方式。在课堂中讲述现象与过程、讲解概念与规律、讲读教材与资料、讲演明理与移情等统称讲授。课堂讲授方法是在课堂讲授过程中运用的重要方法。具体如下:
1.具体抽象法
也叫归纳法,指教师引导学生从概念和原理所反映的事物及事物相互关系的各种具体形式出发,从个别到一般抽出它们的共性,从而把握概念、原理的内容与本质的一种教学方法。
例如:讲哲学上的“物质”概念,具体步骤可如下:
(1)教师先让学生罗列出自然界中各种各样的具体事物和现象: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声光电磁、鸟兽草木等,然后引导学生从这些千差万别的事物和现象中,概括出它们的共性:不以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
(2)教师再次指导学生罗列出社会领域中的事物和现象:生产活动、政治活动、科学实验等,并引导学生概括出它们的共性:不以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
(3)教师接着向学生指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事物和现象,都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就是说,不管人们知道与否,喜欢与否,承认与否,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就叫做客观实在性。哲学上讲的“物质”概念,就是指在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这种从具体事实和经验中直接推出事物及相互关系的普遍本质特征的方法,符合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也同当前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的编写思路、方法、特点相符合,有利于教师对概念和原理的教学。
2.解剖分析法
它指教师根据概念、原理内部结构的成分、特性和内在逻辑关系,把它们分解为若干个点层,逐点逐层分析,逐步揭示概念、原理的内容与实质,从而帮助学生达到完整理解和掌握概念、原理的一种教学方法。
3.演绎法和变换提示法
演绎法,指教师从学生已知的一般概念和原理出发,引导学生运用这个一般概念和原理去认识同其有内在联系的具体概念和原理,从而获得理解这个具体概念和原理的一种教学方法。简单说,就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教学方法。
变换提示法,指教师根据概念和原理的内容与特点,从不同角度、层次和内在逻辑关系向学生发问或暗示,激起学生积极思考,从而引导学生科学、完整地理解掌握概念、原理的一种教学方法。
讲授概念、原理,除以上方法之外,还有比较讲析法、特征解析法、引经据典法等,对概念讲授还可采用下定义法、句子成分分析法等。教师在实践中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创造出多种多样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教学方法。
4.举例说明法
它是指教师通过描述、分析、说明具体生动的事例,达到揭示概念、原理的本质属性及其特征的一种教学方法。简单说就是,以事明理。它包括正面例证和反面例证。
例如:讲授“新事物”概念时,教师先联系《经济常识》的内容,向学生介绍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如何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如何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示远大发展前途的发展过程,然后指出,新事物就是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又如,讲授“规律的客观性”原理时,教师可通过讲“拔苗助长”的典故来反面例证这一原理。讲完典故之后,可引导学生:那个种田人为什么好心得不到好报呢?生物是否按人们的主观愿望生长呢?然后指出:那个种田人只凭主观愿望,没有遵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正确对待生物生长,因而受到了客观规律的惩罚。这个典故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即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于事物的,也不是人们的意识所赋予的。人们想问题、办事情,不能同规律背道而驰,同时也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一个客观上不存在的所谓的“规律”,或者改造、消灭仍然在起作用的规律。这就是“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5.图示讲授法
它是指教师根据概念、原理的内涵、外延、特征和内在的逻辑关系,用图形的方式把它具体形象化,并给予解析和说明,从而达到帮助学生深化理解和掌握概念原理的一种教学方法。图示,直观形象,易吸引学生注意力,使其产生浓厚的兴趣,教师解释之后,便于学生形象记忆与理解。
向学生介绍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如何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如何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示远大发展前途的发展过程,然后指出,新事物就是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又如,讲授“规律的客观性”原理时,教师可通过讲“拔苗助长”的典故来反面例证这一原理。讲完典故之后,可引导学生:那个种田人为什么好心得不到好报呢?生物是否按人们的主观愿望生长呢?然后指出:那个种田人只凭主观愿望,没有遵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正确对待生物生长,因而受到了客观规律的惩罚。这个典故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即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于事物的,也不是人们的意识所赋予的。人们想问题、办事情,不能同规律背道而驰,同时也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一个客观上不存在的所谓的“规律”,或者改造、消灭仍然在起作用的规律。这就是“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6.温故知新法
也叫以旧带新法,指教师根据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性,从已知的概念、原理出发,通过判断和推理,引导学生由已知向未知过渡,并达到理解掌握新概念原理的一种教学方法。
例如:讲“犯罪”这个概念时,教师可先让学生回忆学过的“违法”的定义。违法行为,就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及其他法规的行为,违法行为,根据它的性质和情节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分为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行为。此时,教师明确指出:严重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这样就使学生对“犯罪”概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应受刑罚的严惩的违法行为。
又如:讲“一国外交政策制定的根据取决于本国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综合实力”原理时,教师可引导学生回顾“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这一原理,并给予引申过渡:外交政策是属于政治的上层建筑,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综合实力属于经济基础,由此推演出“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取决于本国的根本利益和综合实力”的原理。
这种从已知推出未知的方法,既可减低学生理解、掌握新知识的难度,又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连贯起来,把握知识的完整性及其内在联系。同时,这种方法也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有利于调动学生已知的潜能,把新知识纳入已有的知识结构之中。
【2018 深圳】
某教师在讲授“人民民主专政”概念时把它分解为三个层次,即政权、特征和职能,分别进行讲解。这种分解解释的讲授方法被称为( )。
A.理性意象法 B.举例说明法
C.图示讲投法 D.解剖分析法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