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毀林建“私人跑道”,獲刑6個月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並當庭宣判。長沙男子吳某毀壞自家房屋旁的山林,建了一條140米長的“私人跑道”,法院依法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2017年初,被告人吳某出於“健身和為朋友試飛滑翔傘”的目的,萌生在長沙市嶽麓區學士街道學華村某山上修建跑道的念頭,之後便與當地村民組簽署租地協議。在未經國土、規劃、林業等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且未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吳某擅自對該山進行清表推平,並於當年9月對清表平整的土地部分進行硬化。經長沙市林業局等部門鑑定,吳某毀壞並佔用的林地總面積為0.4722公頃(7.08畝),毀壞林地的森林類別為市級生態公益林,林種為特種用途林中的風景林,林地保護等級為四級,鄰近嶽麓山風景名勝區,建成的主跑道長140米、寬8米。

湖南一男子毀林建“私人跑道”,獲刑6個月

涉案跑道

嶽麓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林地,改變被佔用林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嚴重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根據本案犯罪的事實、性質、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吳某具有的認罪認罰、多次對佔用林地復綠等情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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