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小丫投資筆記
即將進入2020年6月,感覺時間過得有些不真實,什麼都還沒來得及做,就被推往2020的下半年。
有些倉促、失真的上半年,可能大家會疏忽掉一些事,今天我嘮叨下。
PART01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
4月1號的時候小丫提醒過這件事。
今年個稅彙算關注度高,因為2019年實施了新的個稅法,單位每個月代扣的個稅是預繳的,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多退少補”的概率就增加了。
有兩類人需要進行綜合所得彙算:
2019年多繳了個稅想申請退稅的;
2019年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並且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
收入來源比較多樣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比如小丫的不少同行經常有各個平臺的稿費收入,這次彙算清繳就退了稅,極個別的需要補稅。
上一年度有專項附加扣除忘記申報的,比如小丫去年因為合同的事就沒申報住房貸款利息,這個月我補申報並申請了退稅,10天左右退稅款就到賬了:
符合條件又還沒進行個人所得彙算清繳的,可以到“個人所得稅APP”看看。只要申報數據沒有點“確認提交”,就算是查詢狀態而不是最終申報——這句話說給擔心要補稅的人聽,但依法納稅可是義務哦。
彙算清繳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PART02
房貸利率轉換(重定價)
3月1號小丫提醒過這件事。對有房貸的人來說,利率轉換算是今年的大事,它關乎我們以後究竟是少還還是多還利息的問題。
具體的政策看這份公告:
大意就是說,2020年以前簽訂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而非以LPR為基準),在今年8月31之前要完成房貸合同轉換,有兩個選擇:
一,固定利率,即維持合同現有的利率長期不變,以後也不會受LPR利率的浮動影響。
二,浮動利率,即合同利率為“LPR+加點值”,以後的房貸利率會隨LPR的變化而變化,月供額不同。
很多人問,轉換成LPR是不是以後的利息就減少了?
不一定,不一定,不一定。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選擇LPR後,明年我們的合同利率還是維持原樣,但每年都會有一個重定價日,每個重定價日,我們的利率基準就參照上一個月的LPR報價,LPR低於4.9可以少還利息,LPR大於4.9就得多還利息,原來銀行給的上/下浮動空間則依然存在,只不過換算成加點值了。
看看LPR去年8月以來的變化,是在逐步降低的,最新一期(5月20日)的報價,5年期為4.65,國家基準則為4.9。
這幾年大概率貨幣環境會保持寬鬆狀態,也就是LPR有可能繼續下調。我身邊絕大多數人選了LPR,只有1位拿了75折房貸利率的朋友選擇固定利率。
住房商業貸款的週期太長了,動輒幾十年,未來的宏觀環境、貨幣政策和房地產政策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確實難料,我選擇先抓住眼前的降息空間。
轉換的截止日是今年8月31之前。
我的貸款銀行居然至今未通知這件事,不過大多銀行都可以在APP上搞定轉換,操作不難。
PART03
可轉債新規(深市)
上週五深交所發佈了一則通知,明確從2020年6月8日起,深市可轉債將執行新的盤中臨停規定。
深市可轉債之前是沒有漲跌停限制的,滬市有,這導致遊資特別喜歡在深市炒作可轉債,瘋狂割韭菜。深市可轉債新規出臺,估計也是想打擊遊資炒作的風氣。
深滬兩市的可轉債停牌規則如下:
深市
(1)交易價格漲跌±20%,停牌30分鐘;
(2)交易價格漲跌±30%,停牌30分鐘;
(3)盤中臨停期間,可以委託,也可以撤銷委託;
(4)臨停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滬市
(1)首次漲跌±20%,臨時停牌30分鐘,如果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則14:57復牌;
(2)單次漲跌±30%,停牌到14:57;
(3)臨停期間,無法進行委託。
兩個市場的規則比較,不同點在於:
(1)深市盤中臨停可以進行委託或撤銷委託,滬市不能,前者靈活性更強;
(2)深市停牌到14:57後直接進行集合競價,滬市則是自由競價;
(3)深市漲跌±30%後停牌30分鐘,而滬市是直接停牌到14:57,前者流動性更強。
這個事對玩可轉債打新的人影響不大,對喜歡買賣老債進行套利的人有些影響。
最後,今天開始又有可轉債可以申購了!
雖然可轉債市場有轉冷跡象,但打新債還是可以繼續做滴,祝大家手氣好,多中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