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被判了死刑明天就死,今天有个人去捅了他一刀,在法律上如何评判?

顾宇博


虽然有点尴尬,但是我觉得说一下比较好 ,很真实。

年轻时候有过不堪回首经历,在看守所住过2年,也当然知道死刑犯的这些事情。正常情况下,被宣判无期徒刑以上的重刑犯,是要被带上脚镣,防止自杀或者逃狱,其他日常生活和普通嫌疑人无异,等待转送监狱生活(看守所不等于监狱)。死刑犯一般会上诉,搏一线生机,但是维持原判的通知不会下达给死刑犯,避免出现一些意外。所以,哪一天执行死刑,犯人并不知道,一直在等上诉的结果,或者说在等死。

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对死刑犯出手,当然没有刀,看守所里面罪犯和嫌疑人没有任何金属制品,硬质的所有物件都没有,勺子饭盆是塑料的,没有任何杀伤性武器。你最厉害的武器也许就是拳头👊🏻。

假设你动手打人,数秒钟之内,干警就会出现,不会造成严重伤害。但是你如果力大无穷,真的一下把死刑犯打死了,很抱歉,你这个罪名叫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果很严重,你会接受法律法规的审判,按照刑法接受后果,估计十年起步。你是个个体的人,没有权利伤害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是谁,是不是死刑犯。

顺便说一句,死刑犯执行当天,看守所没有断头饭之类的安排,早上点名某某某出来,押走就完事了。他也许会和狱友告别,也许不会,也许很暴躁,也许很平静,很短暂几分钟。然后剩下的人到中午吃饭,和平常一样,闲聊起来,某某某走了,睡觉的时候,床铺空间大一点,仅此而已。。。


张大掌柜


这个问题嘛,让我这种专业人士还说说吧。


首先,一般来说,死刑犯是不知道自己执行的具体日期的,只是知道自己快了,因为死刑执行的具体时间和线路都是机密,大家从电视上看到的,大多是为了宣传的作用。

实际上,当死刑犯被喊“上路”时,大多都是懵逼的,也很少出现,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毕竟大多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哪来的什么心情吃“断头饭”?

我们看守所,都是死刑犯在被执行的当天,被带出“监室”后,买一碗有肉的盒饭给他吃,烟管够,大多都吃不下去。


其次,死刑犯都是在看守所过完余生,在死刑执行的头一天,大多地方也不会单独关押,现实中很多人觉得死刑犯很可怕,但是在看守所那种地方,死刑犯很普通只是个可怜人,真没什么牛的。因此,大多在执行之前,都是和普通在押人员一起关押,直到被带走。

而且,不可能存在被捅一刀的可能,看守所监室,屁大点的地方,你想私藏一把带尖的小美工剪刀都难,更别说“刀”了


前面只是对其他回答的人的一些误区进行纠正,现在回到正题。

即便被捅不可能,但被其他犯人打到轻重伤是有可能的。

因此,我们假设,在死刑执行的头一天,被其他犯人打成了重伤甚至死亡,怎么办?


首先,如果被打死了,自然就没有执行的必要了。而对方虽然是死刑犯,而且明天就要执行了,但除了执法部门授权以外,任何人没有随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资格。而且即便对方死亡了,你拿刀去捅尸体也是构成侮辱尸体罪了。

因此,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和他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而看守所所在监室的“管教”和相关领导,会受到处分。


如果没打死,致人轻伤或者重伤,主要看对方受伤情况是否影响死刑的执行。

因为执行死刑并非直接拖到刑场枪毙,而是还需要走一系列的流程的,如果他的伤势会影响实刑执行的流程,会向上面进行通报,申请“暂缓执行”。

而打人者,会以故意伤害罪和前罪,数罪并罚。


如果伤势不影响死刑的执行,那就直接走死刑执行流程。

而打人者,按理说会因为羁押期间致人伤害被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但有时候,看守所不想节外生枝,再加上该死刑犯已经合法执行死刑,因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后,你懂的。


当然,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可能政策不一样,我说的是大多主流看守所的政策,死刑犯的执行,远没想的那么复杂,更没有电视上所谓的“大口吃烧鸡,大碗喝酒,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其实,当执行的时候,给你满汉全席,能有胃口吃的,真没几个。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一个人被判了死刑明天就死,今天有个人去捅了他一刀,法律上如何评判呢?首先我想说你的想象力确实够丰富,因为你所说的情况有可能出现在司法考试题里,但根本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具体分析如下。

一个人被判死刑以后,并不会接着就执行死刑,按照法律规定还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最高院核准死刑以后,由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接到命令后在七日内执行死刑

在实践中,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罪犯是要被单独关押,严密看管的。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会有专门的管教和人员特别关注罪犯的精神状态,因为没有人不害怕死亡,有的会发呆,有的会大哭,普遍晚上无法入眠。在这种单独关押情况下,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接触到罪犯,更别说捅他一刀了。而且进入监狱的安检程序非常严格,外人把刀带进去根本不可能。

如果说有可能的话,那就只有看管这个罪犯的工作人员有机会捅他一刀。但关键问题是,杀人都是需要动机或者目的的,看管他的工作人员跟罪犯无冤无仇,跟本就没有杀人动机。就算有,他们经过衡量也会等着明天罪犯被执行死刑而不会自己去犯罪。

那如果这的有人捅了一刀,在法律上如何评判呢?在理论上来讲,拿刀捅人主观上肯定是故意,这点没有疑问。如果罪犯被捅伤,那么捅的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发生罪犯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应当加重处罚。如果最烦被捅死,那么捅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在监狱杀人的社会危害性和恶劣的情节,基本可以确定会被判死刑。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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