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如今依舊保持本色:掃墓、吃青糰子(清明果)。其實並非所有中國人都是清明節掃墓,想必很多中國人經歷過其他時候的掃墓習俗,如中秋節、正月。
- 並非只有清明節才掃墓
如閩粵沿海地區,這裡文化錯綜複雜,因此在掃墓的時間上也是各不相同,存在極大的差異性。如福州地區,在多數人選擇清明節掃墓的時候,部分村鎮習慣重陽節掃墓。在閩清縣,地處福州西部,傳統的掃墓時間為中秋節前後,清明則不進行任何掃墓。在莆田,掃墓時間為清明、重陽和冬至。在漳州,掃墓時間為三月初三,俗稱“三月節”,也是古時的上巳日,比較特殊。這樣的掃墓習俗後來也傳到臺灣。
閩西客家人、廣東客家人、潮汕人的掃墓時間更加複雜,會根據祖先的遠近進行不止一次的掃墓。如永定(福建西南部)從正月開始掃墓,持續至清明,對於重要的祖先會選定重要的日子進行祭拜。如潮汕,分為清明和冬至兩祭,分別祭祀近祖和遠祖。對於重要祖先的祭拜,在潮汕尤為重要,是一種以宗族為單位的民俗活動:合族扛傳統竹篾燈籠上山,將備齊的祭禮鋪陳在墓前。
另外,在北方和西南地區,存在元宵和除夕掃墓。由此可見,清明掃墓並非是國人的統一節日。
- 清明為何要掃墓?
《荊楚歲時記》是中國最早的歲時專著,裡面記載了端午、中元、七夕的民俗節日,但並未提及清明和掃墓。不過其中有兩個和清明相對接近的節令,一是寒食節,紀念介子推;二是上巳日。
根據分析,清明從節氣變成節日,是因為吸收寒食節和上巳日的內容。而且早在唐朝,寒食就和清明合在一起,如唐開元二十四年敕令:“寒食、清明四日為假。”由此可知,寒食和清明連在一起有個小長假,隨之上巳日的出遊“祓禊”便融入進來。
祭祀掃墓自古有之,根據《禮記·檀弓上》記載:
“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
到孟子時期,墓前上供成蔚然之風,甚至出現有人討供品吃。
“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
不過這樣的祭祀不合周禮,士大夫都有家廟,而當時的平頭百姓是沒有祭祀的資格。
禮崩樂壞後,民間祭祀仍然繼續,到唐朝,因此堵不如疏,於是有了對寒食掃墓的肯定,根據《許士庶寒食上墓詔》描述:
“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廟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許上墓拜掃,申禮於塋,南門外奠祭,撤饌訖泣辭。食饌任於他處,不得作樂。仍編入《五禮》,永為常式。”
最後,中國傳統節日的內核是家族,因為家族是維繫社會的單位,雖然每個節日的活動都不相同,但都具有家族團聚的一致性,這便是中華文化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