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計:補償金與賠償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補償金是什麼?

賠償金又是什麼?

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

額......傻傻分不清楚......


第21計:補償金與賠償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這一期

第21計:

補償金與賠償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為你揭曉答案!


《職工孃家人維權錦囊36計》

由四川省總工會法律部、樂山市總工會監製

樂山市沙灣區總工會出品

第21計:補償金與賠償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第21計:補償金與賠償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經濟補償是指在勞動合同合法解除後,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具有補償性質。


賠償金則是指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時,應承擔的法定責任,帶有“懲罰”意味。


第21計:補償金與賠償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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