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方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高院、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力度,确保涉恶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10月26日上午,东方法院依法对纪某槟、卢某雄、符某平3名被告人涉嫌犯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市委政法委的主持协调下,邀请了东方市各单位代表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开始,被告人纪某槟、卢某雄为获取不法利益,长期在海南省东方市从事非法放贷和讨债活动,形成了职业放贷、讨债团伙。该团伙以纪某槟为首,负责出资进行非法放贷;卢某雄、符某达(另案处理)、王某雄(另案处理)为成员,负责采取多种非法手段为纪某槟讨债并介绍放贷客户。团伙势力固定,非法放贷和讨债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和相关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解、辩护意见,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持续了一整天,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该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东方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东方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