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1年,最高檢再次以該主題開會有何深意?

新京報訊(記者 王俊)“我們辦理的哪一起案件不關乎法律、政治,不是辦理涉案人的人生?關乎涉案人及其家庭生存、發展的條件,哪一起不是‘天大的案件’?”“司法責任制改革帶來的檢察官權力相對集中、自由裁量權加大,圍獵更加現實。”……時隔11年,最高檢再次專門以基層檢察院建設為主題召開工作會議,今天(10月14日),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在會上如是說。

基層法院辦案量佔比超90% 每一個“小案”都關乎涉案人的人生

為何要以“基層檢察院建設”為主題專門召開會議?

首先一個原因:基層檢察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檢察組織體系中,縣、區檢察院3180個,佔到了全部檢察院的88%;基層檢察人員16.2萬人,佔檢察隊伍總量的74.5%,每年的辦案量佔檢察機關辦案總數的90%以上。

“這樣一組數據很直觀地說明:基層檢察院是整個檢察機關的基礎,基層檢察工作是全部檢察工作的基礎。”張軍表示。

基層檢察院辦理的案件絕大多數發生在群眾身邊,其中90%以上又是常見多發的案件,也就是所謂的“小案”。

對於這些“小案”,張軍在會場接連發問:一些同志往往認為,這些“小案”與服務大局關係不大,只要依法辦,實體處理沒錯就行,只有大要案才引起重視、考慮辦案效果。我們辦理的哪一起案件不關乎法律、政治,不是辦理涉案人的人生?關乎涉案人及其家庭生存、發展的條件,哪一起不是“天大的案件”?

他強調,就是這些“小案”、就是這些“天大的案件”——老百姓身邊發生、大量民間糾紛中產生的案件,最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檢察官自由裁量權加大 隊伍教育、管理面臨新挑戰

時隔11年,檢察機關面臨的情況也大不相同。發展環境在變、時代要求在變、檢察職能、機構設置也在變,隊伍結構在變,風險隱患也在變。

記者瞭解到,與10年前相比,基層檢察隊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佔比從75.8%提高到88.5%,全日制法律專業學歷佔比從17.7%提高到56.8%。而且,40歲以下也就是八零後已佔到52.7%,越來越多的年輕檢察官在基層擔綱辦案、履職監督。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風險隱患也在變。張軍表示,司法責任制改革帶來的檢察官權力相對集中、自由裁量權加大,圍獵更加現實,腐蝕與反腐蝕的鬥爭在深化。面臨如此嚴峻複雜的環境任務,隊伍教育、監督、管理面臨新的挑戰。

隊伍建設突出問題多發在基層 要完善認罪認罰自願性保障和合法性審查機制

檢察機關大部分案件由基層院辦理,隊伍建設中的突出問題也多發生在基層。“嚴管厚愛”成了一個關鍵詞。

張軍強調,基層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同時,要健全與派駐紀檢監察組定期研究會商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堅決遏制基層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多發勢頭。上級院要結合系統內巡視巡察,加強對基層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提醒。

上述也提到了檢察官自由裁量權加大的情況,記者瞭解到,尤其是認罪認罰從寬全面鋪開,在刑事訴訟中,檢察環節承擔主導責任,如何避免被“圍獵”?

張軍強調,特別是要建立健全捕訴一體改革後刑事檢察部門內部的監督制約機制,完善認罪認罰自願性保障和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對量刑建議明顯不當、認罪認罰後又反悔、當事人不服提出申訴等案件的監督評查。

他表示,嚴管本身就是厚愛。“不犯錯、不違法,個人發展、親友平安,這不是組織嚴管、幹部自愛的最大福利嗎?”

同時,張軍稱,基層處在司法辦案第一線,工作十分辛苦,壓力也很大,條件又相對艱苦,特別是邊遠民族地區基層同志更不容易。他提到,要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堅決減掉那些不必要的檢查評比,堅決壓縮那些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盡最大努力減少數據材料報送。

此外,落實檢察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最高檢、上級院要為依法履職的檢察官擔當。

領導幹部辦簡單案、湊數案是不稱職

基層檢察院建設的重要性上述做了闡述,如何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會上對領導幹部、年輕幹部、管理機制等提出了多項要求。

其中,特別強調了領導幹部要切實發揮“關鍵少數”履職帶頭作用。張軍表示,入額領導幹部要真辦案、辦難案,帶頭辦好案。辦簡單案、湊數案,掛名辦案甚至不辦案,那是不稱職。不允許入額不辦案!有的領導幹部出庭、列席審委會、公開聽證等不閱卷,那是嚴重不負責任,決不允許,要通報、業績考評要減扣計分。

對於一些重點領域,張軍強調需要包括自己在內的檢察長帶頭:信訪積案化解、公開聽證、法治副校長、領導幹部上講臺等等,檢察長都要帶頭。這些要求適用於各級檢察長,包括我!“不然,怎麼把班子建設抓實?”

基層檢察院班子結構老化問題突出 年輕幹部不能“放養”

當前,基層檢察院班子結構老化問題突出。張軍強調,對優秀年輕幹部不能“放養”,要有意識加強全方位培養鍛鍊,針對性安排擔任主辦檢察官、領銜辦理大要案,多崗位交流任職,安排參加援派、巡視等專項工作。

最高檢、省級檢察院要加強統籌,持續從上級院選派一批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特別是艱苦地區基層院摔打、磨鍊,表現優秀的優先提拔使用或入額。

對於“招不進、留不住”的是中西部和一些邊遠地區基層,可以通過推動檢察人員系統內外交流掛職,促進解決人員不足問題。

“特別是要深化跨區域互派檢察人員掛職交流機制,不僅東西部基層院之間要擴大落實範圍,省內、市內經濟發展和檢察工作明顯差異的基層院也要有序安排幹部交流,綜合條件較好的市、縣院,都可以、應當派出骨幹到欠發達地區基層院幫助工作。”張軍說。

此外,要嚴格落實檢察官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據張軍透露,正在推進案件編號終身制,不管經歷多少層級、多少環節,一號到底,讓司法責任真正落到每一個經辦檢察院、每一個承辦檢察官,做到責任分明,可追、能溯。

新京報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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