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北京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靈活用工成新趨勢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實施辦法》近日印發。

新政!北京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靈活用工成新趨勢


《實施辦法》指出,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北京市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同時,2020年及以後畢業離校2年內的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的北京市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實施辦法》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範圍:個體經營者、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包括依託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平臺實現就業,但未與新業態平臺相關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從業人員)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北京市將多渠道支持靈活就業。主要內容有:

對2020年及以後畢業離校2年內的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的北京市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不超過三年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對現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通過其他形式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北京市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補繳時點北京市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

從2021年1月起,個人委託存檔的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按照1%的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適當選擇。

外埠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渠道也將暢通。線上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北京人社APP和微信公眾號辦理。線下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可到就業地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線下辦理失業登記可到常住地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常住地不在北京市的,可選擇在參保地或就業地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同時,北京市還將暢通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渠道,符合職稱評審條件的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行業協會學會等履行公示推薦等程序,按《北京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申報相關專業職稱評審。


新政!北京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靈活用工成新趨勢

今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到,對經批准佔道經營的免徵城市道路佔用費。同時,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持。

與此同時,地方層面相繼下達舉措鼓勵靈活就業。除了北京之外,寧波出臺新政允許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企業的從業人員可按規定先行參加工傷保險等;山東於近日出臺《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二十條措施》,有力支持靈活就業...


對個體而言,是靈活就業;而對企業而言,伴隨靈活就業而正在崛起的是:靈活用工。公開資料顯示,未來中國靈活用工滲透率預期可達25%,市場規模近8000億元。

現在經濟大環境下,“靈活用工”對企業而言是一種解壓。公開數據顯示,在一家知名銀行公開的小微企業調研報告中顯示,企業經營壓力的源頭,最突出的就是員工工資,佔比達到46%;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針對995家中小企業的聯合調研報告也顯示,62%的中小企業認為首要壓力來自員工薪資和五險一金。

“靈活用工”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是讓一部分中小企業得以存活的錦囊——面臨資金壓力的企業可以減輕用工壓力,降低企業成本。從長遠而言,保住了企業,就保住了未來繼續提供就業崗位的可能性。

個體層面,對於待崗人士而言,靈活用工平臺提供的大量精確到小時的崗位,可以緩解創收的燃眉之急;對於一部分暫不存在工作危機的個體而言,利用自己的空餘時間獲取額外報酬,也是一種有益補充。

縱觀今年上半年,無論是疫情發生後出現的“共享員工”與各類稅收減免政策,還是逐漸受到關注並獲各界提倡的靈活就業、靈活用工,都預示著在客觀環境變化推進下就業、用工模式的轉變。結合電商行業的迅速發展與隨著其應運而生的新職業的催化,2020年下半年“靈活就業”、“靈活用工”也仍將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將來,靈活就業與靈活用工的相關政策或將日益完善,必將引領新的就業趨勢與用工趨勢。

新政!北京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靈活用工成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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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地稅合併、金稅三期升級、社保入稅的大形式下,企業面臨著以下問題:社保和個人納稅不合規容易被稅務稽查、企業用工成本大、無法做到三流合一、心周企服針對企業的臨時促銷員,服務員,收銀員,銷售人員、保安保潔等人群,提出定製化靈活用工解決方案,可為企業解決以下問題:在合規的前提下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做到三流合一(合同流、資金流、發票流),降低員工個稅,為員工增加稅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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