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20﹞72号)和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蚌埠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环秘﹝2020﹞53号)、《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蚌环秘﹝2020﹞58号)要求,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对2020年污染源监测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固镇县2020年污染源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6万元
三、采购内容
1、废水和废气重点污染源监测。
2、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四、技术要求
(一)监测项目及要求
监测内容按照根据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蚌环字﹝2019﹞24号)和《关于公布蚌埠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增补名录的通知》(蚌环秘﹝2019﹞153号)要求开展监测。
废水部分
(1)污水处理厂水质(共3个点位,各采样4次)
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色度(稀释倍数)、粪大肠菌群数(个/L)、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流量、水温。
注:进水口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pH值。
(2)企业废水(共4个点位,各采样1次)
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
(3)企业废水(共3个点位,采样1次)
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甲苯、苯乙烯、丙烯腈、总锌。
注:两个点位要开展丙烯腈项目监测,一个点位开展总锌项目监测。
(4)企业废水(共1个点位,采样1次)
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以P计)、氯化物。
(5)企业废水(共1个点位,采样1次)
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
废气部分
(1)电厂废气监测(共1个点位,监测1次)
监测项目:
有组织: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um以下)、氨。
(2)企业废气(共1个点位,监测1次)
监测项目:有组织:汞及其化合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um以下)、非甲烷碳氢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3)企业废气(共1个点位,监测1次)
监测项目:
有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
无组织: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颗粒物。
(4)企业废气(共1个点位,监测1次)
监测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
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名称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混合入河排污口、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混合入河排污口、固镇县污水处理工程混合入河排污口、固镇县王庄镇混合入河排污口、固镇县任桥镇和谐新村混合入河排污口。
(2)监测频次
监测一次
(3)监测项目:流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时间和项目成果要求
按下面时间要求,将监测数据报送到甲方。
1、供应商应分别于8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第上述项目检测报告。
2、本项目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以项目为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和相关原始记录等。
3、检测报告提交形式为:按相关规定提供,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
4、供应商先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经固镇县环境监测站审核通过后将检测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供给采购人。
(三)所有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质量控制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执行。
检测单位应对检测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对取样过程进行拍照保存作为附件,我站对可疑检测结果(如出现超标项目,以往检测中未检测出的项目检测出等)有权要求检测单位重新再测(再次采样分析时用多种方法比对检测,重新监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重新检测应于8月20日前提交检测报告)及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提交分析报告。所有采样及现场分析项目均由检测单位负责。
(四)点位确认。供应商可以在报送响应文件前向甲方咨询或现场勘察每个点的具体采样点位置。甲方只对预成交供应商提供一次确认点位,如再需提供确认点位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安徽省境内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实验室(经省级或当地环保部门认可)并通过计量认证(提供独立法人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认证的检测项目),具备上述全部项目的检测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在检测周期内供应商的资质认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具有独立采样能力、样品保存能力、现场测试能力、留样复测能力、全程序质量控制能力、对可疑检测结果(如出现超标项目、以往未检测出的项目检出的等)采用多种比对检测方法及时再测和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能力等;
(四)本项目不允许二次分包,各供应商须接受固镇县环境监测站对其检测能力的考察和检测过程的监督;
(五)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报价;
(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响应材料要求:投标材料装订成册,袋装密封,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报价单、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东段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4、提交方式: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本项目名称后送达或邮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结果评定
本项目最低价中标,中标结果将在固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东段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75521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