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了一起四輪電動車駕駛人醉駕的案件。
市區一中隊民警在執勤中發現,一輛四輪電動汽車行跡異常。隨後,民警將該車攔截,車門一開,就聞到了濃烈酒味。按照程序,對駕駛員任某進行了酒精檢測。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區一中隊副隊長 秦揚:
攔住以後用酒精檢測儀測到駕駛員有喝酒行為,測試的結果是每一百毫升血液裡酒精含量為96.1,屬於醉駕行為。完了之後咱們就把他帶到中醫院進行抽血化驗。結果出來是每一百毫升血液裡酒精含量為142。
原來,任某當晚和朋友聚餐時喝了酒,飯後覺得自己開的是電動車,心存僥倖開車上路。
面對酒精檢測結果,司機任某一開始辯稱,自己駕駛的是老年代步車,不是機動車,不能算酒駕。為此,民警特意請專業機構進行了司法鑑定,出具了權威結論,認定任某駕駛的電動汽車屬於機動車。目前,任某因無證、醉酒駕駛,受到了罰款2000元、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同時,其醉酒駕駛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下一步,將移交檢察機關做進一步處理。
涉嫌醉駕司機 任某:
覺得小電動車估計不要緊,以後就不會了,與別人安全也考慮自己安全。
記者/陳晶 尚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