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快审快结,4月22日,澄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鹏等6人涉恶犯罪案件,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3名被告人被羁押,3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本次开庭采取了远程视频与现场到庭同步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李鹏纠集马永城、赵辉在澄江县境内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被告人李鹏纠集马永城、赵辉、洪正良在澄江县境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李鹏、马永城、赵辉、洪正良还分别与被告人刘正涛、杨文涛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此外,被告人李鹏还与他人(另处或已判刑)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偷越国(边)境犯罪、开设赌场犯罪;被告人马永城还与他人(另处或已判刑)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被告人李鹏、马永城、赵辉、洪正良系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经过一天顺利完成了庭审工作,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另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