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浙江省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震懾,深入推進扶貧領域專項監督工作,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省紀委公開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具體如下:


01

玉環市雞山鄉披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方德富挪用低保戶低保銀行賬戶款項等問題。


2013年,該村兩名低保戶因年老體弱、行動不便,委託方德富辦理低保補助金取現事宜。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方德富利用保管兩人銀行存摺的便利,挪用賬戶款項1.62萬元,其中民政救助1.45餘萬元,養老補貼0.12餘萬元,用於其個人開支。該款項是兩人唯一經濟來源,導致日常生活以鄰居接濟為主,無錢購買治療藥物。此外,方德富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9年12月,方德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限期歸還全部款項。

02

舟山市普陀區展茅街道普陀興島生態禽果專業合作社聯合社黨支部書記兼普陀區果木專業合作社社長王松根違規套取扶貧資金,展茅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何平龍把關不嚴、審核流於形式問題。


2016年至2018年,王松根先後以吸納15名低收入漁農民從事種植勞務、打雜等名義,通過製作扶貧對象虛假工資單等方式申報獲得財政扶貧資金40.50萬元。其中,17.03萬元用於扶貧對象務工費、慰問費及實物發放,23.47萬元用於合作社社員外出旅遊、福利發放等支出。何平龍在審核把關中工作不力、把關不嚴、流於形式,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流失。2019年11月,王松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3.47萬元違紀款予以追繳;何平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3

開化縣原新聞中心新聞科副科長餘紅軍違規申報並領取搬遷補助款,大溪邊鄉國土所國土員餘紅衛、大溪邊鄉月嶺村村委會主任汪永峰對此審核把關不嚴、履職不力等問題。


2017年至2018年期間,餘紅軍明知其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符合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政策申領資格,仍違規申領搬遷補助。餘紅衛、汪永峰在搬遷補助審核過程中把關不嚴,致使餘紅軍違規領取搬遷補助14.09萬元。2019年9月,餘紅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補助款已全部追繳。2019年10月,餘紅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汪永峰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04

泰順縣司前鎮上地村黨支部書記朱加榮騙取救災補助款問題。


2016年11月,朱加榮在協助司前鎮人民政府確定和上報“莫蘭蒂”颱風受災人員名單及分配救災補助金額過程中弄虛作假,通過虛構受災人員名單及補助金額方式獲取救災補助款3萬餘元用於村務支出。朱加榮還存在其他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2019年12月,朱加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05

新昌縣羽林街道金裕村黨支部書記章靈土、村監會主任何衛峰優親厚友問題。


2019年4月,章靈土在未經村兩委及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的情況下,違規將村集體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指標分配給其弟媳,何衛峰明知其違反工作程序,未履行監督職責,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章靈土、何衛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有的欺上瞞下、弄虛作假,違規套取扶貧補助資金;有的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私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指標;有的漠視侵害群眾利益,侵佔挪用低收入農民低保補助;有的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審核把關流於形式,致使扶貧資金流失。這些問題反映出在扶貧領域,仍有少數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作風不嚴謹,投機取巧,心存僥倖,頂風違紀,嚴重啃食了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必須予以嚴肅查處。


2020年是脫貧攻堅全面收官之年,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凝心聚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我省扶貧開發“不落一村、不落一戶、不落一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決戰決勝意識,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定位,紮實推進省內扶貧開發和省外扶貧協作專項監督工作,落實落細“八個一”措施,對照我省扶貧幫扶工作標準,深入查找扶貧開發、扶貧協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防止因病返貧、因殘致貧等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要高舉追責問責“利器”,嚴查扶貧領域吃拿卡要、貪汙侵佔、虛報冒領、優親厚友、截留挪用等違規違紀行為,以及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堅持以案促改,深化標本兼治,推動健全扶貧開發長效監管機制,為打贏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堅戰和高質量完成東西部扶貧協作任務提供堅強紀律作風保障。

來源:清廉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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