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后被法院查封的车怎么办?

烦恼的笨蛋


人死账不消。

被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通知他是继承人继续参加诉讼。待案子处理完毕,如果被告胜诉,不需要承担债务,法院应当依法解除查封。死者继承人正常办理继承就可以了。如果原告胜诉,死者需要支付款项,法院会判决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支付。如果死者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法院可以拍卖、变卖包括车辆在内的死者遗产,用这个钱来支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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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很多查封的车辆最后都是被执行人的亲属或者说是朋友占有使用。法院有时候也是掌握不了这些车辆,但会通知车管所协助执行不予办理车辆的转移过户,

人死了以后,这个债务还存在的,死后的财产也要继续履行,而且被继承的车辆是没有办法过户的继承人名下,如果有情节严重的行为,还要被追究被执行人的继承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责任。


明理析法小组


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执行规定》明确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同时又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作为抵押权人,当发现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时,要及时主张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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