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儒家的集大成者荀况弄出了一个公案一一孔子诛少正卯,使中国人围观了二千多年。历朝历代都有所谓少正卯被以国家的名义诛杀的情况发生。离我们最近的一个是戊戌变法的主角康有为,如果不是其逃得快,恐怕也会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孔子诛少正卯亊记载在《荀子.宥坐》中。我认为《荀子.宥坐》集中反映了孔子所代表的儒家政治思想和政治理想。诛少正卯是其政治思想和政治理想的一次社会实践。儒家反对一切反人类的言论和行为,要求全社会都必须进行坚决抵制和反对,甚至认为必要时可以动用国家机器进行镇压。
“以神道设教”是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传统。自《荀子.宥坐》问世以来人们对孔子诛少正卯一事的真相就争论不休,其实质是忘记了圣人“以神道设教”的根本,因为事情的真假时过境迁已无任何意义;而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是事件对当下现实生活的影响。对孔子给出的诛杀少正卯的五大理由和孔子为证明诛杀少正卯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而例举的几个事例进行分析研究,庶几可以为我们的未来提供更好的机会,才是荀子作《宥坐》的真正目的。仔细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从成汤到管夷吾时间跨度长达一千多年,而一千多年前的政治家和一千多年后的政治家竟然可以使用同样的理由诛杀不同时空环境下的政治人物,难道人类社会在一千多年进程中没有任何发展,结论肯定不是。那么,孔子所指出的必诛之理由则必然是人类社会永远都要遵行的政治准则。对此我们还可能有其他的答案吗?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无疑对解决互联网时代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
在这里我们绝不要低估古人的政治智慧。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古今异时也风月同天,太阳底下无新事,几千年以来人类社会面临的问题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个体和群体、权利和财富、生与死,现代人的问题也是千年前人的问题。
少正卯是春秋时期鲁国的一个民间人士,大概类似是一个影响很大很大的公知,并拥有很多的粉丝。这样一个“闻人”,孔子为鲁相七天就把他给杀了,为什么?孔子给出了五个理由:一心达而险;二行辟而坚;三言伪而辩;四记丑而博;五顺非而泽。用现代汉语的语境理解,大意是:智商很高而内心邪恶,行为邪僻而不服教化,言论虚伪还强词夺理,专记丑恶还十分博杂,赞同错误还加功润色。孔子认为:“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对于这些“不得免于君子之诛”的五种恶行,在其居住的地方可以聚集成群的暴徒;其言论谈吐可以包装邪恶迷惑大众,甚至强大到可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使错误在社会上大肆横行。不言而喻,一个正常的人类社会如果容许他们的存在,恐怕这样的社会就有问题了。因为,这五种恶行无不具有反人类和危害社会的特征。少正卯之类受诛是必然,反之则是例外。
孔子为了证明诛杀少正卯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还例举了历史上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的历史实例。然而问题又来了,孔子说:“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也就是说这七个人尽管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异世),但是其心理(行为)却是一样的,换句话说,他们尽管生活的时代不一样,但是他们遭到诛杀的理由却是一样的,这样的人无论他们生活在那个时代都会被统治者以国家的名义诛杀。从成汤到孔子一千多年,一千多年的社会的发展进步却并没有改变那些著名政治人物的认知水平,实在是一件太不可思议的事情,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么。
不难理解,孔子所给出的理由后来被列入国家法典之中,是因为它具有普世价值,是人类社会必须永恒遵守的规则。因此不管世代如何更替,也不管地域如何变化,才能在一千多年的时间内屡屡被杰出的政治家所使用。那么,孔子所给出的理由如果放在现代的时空环境下是否成立,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宥坐》中说,孔子诛少正卯产生的社会效果是“鲁国之邪塞”。
中国社会自孔子诛少正卯之后,却再也难以找到一个具备以上五种恶行的人物,尽管有人被少正卯而死。但放眼地球人的历史,德国的希特勒却是一个具备以上五种恶行的典型。可惜的是德国没有象成汤、周公、孔子那样的杰出的政治人物,明查秋毫又防患于未然,在其尚未形成气候前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终至酿成二战之祸。二战后人们给希特勒定的罪名竟然也是反人类罪,难道仅仅是巧合?可见不论时光过了多久人类的政治智慧永远是相似相同的。
然而,自戊戍变法之后中国社会中口言善而身行恶的两面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细草小民比比皆是,怪诞邪僻行为被宣传成人类精神的艺术,也难已记述,勾结非人包装不法,颠倒是非、混淆视听的砖家遍地都是,有时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活在人类之中。
互联网时代一个谣言足以颠覆一个国家的情况已经发生,难道我们还不从孔子诛少正卯中汲取有益的教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