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關於蘭鐵兩級法院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等工作的特別提示

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關於蘭鐵兩級法院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等工作的特別提示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人民群眾的訴訟權益,現就疫情防控期間蘭鐵兩級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0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020年2月2日。蘭鐵兩級法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的立案、開庭、調解、送達、執行、信訪等工作一律予以延期,具體延期調整時間由承辦法官及書記員及時通知到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蘭鐵兩級法院原定於2月3日以後的開庭、調解等訴訟活動,原則上順延,具體變更調整時間另行通知,但因特殊原因或經公告送達傳票的、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02

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參與人應當儘量通過網絡等線上方式辦理訴訟事務,減少出行,降低防疫風險。辦理申請立案、提交證據材料、調解、信訪等事項應優先通過蘭鐵兩級法院“移動微法院”網上辦理。上網不便的,也可以選擇郵寄方式,並請務必註明手機號碼等聯繫方式。

03

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如需諮詢或查詢案件信息進展、聯繫承辦法官,請優先通過司法公開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辦公電話等方式辦理。

04

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提供或者確認過電子送達地址的,將優先選擇通過短信、電子郵件、傳真等電子方式送達傳票等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公開審理的案件,建議公眾優先選擇中國庭審公開網或我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庭審直播”通過互聯網方式在線觀看庭審,無需到法庭旁聽。

05

疫情防控期間,因法官約見、調查、調解、開庭等原因確需進入法院的訴訟參與人,進入法院時請確保身體狀態良好,無發熱、咳嗽等症狀,正確佩戴符合防疫標準的口罩,配合安檢進行體溫檢測,身體狀況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進入法院後須全程佩戴口罩。

06

疫情防控期間,如訴訟參與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正在治療、隔離的,或因交通關停等無法參加庭審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申請延期審理。

07

疫情防控期間,蘭鐵兩級法院將繼續全力以赴依法推進案件審理、執行工作,對於部分執行、保全案件,因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會受到交通關停等疫情防控舉措的影響,敬請諒解。

08

如在訴訟方面還有其它疑問、諮詢,工作期間可撥打訴訟服務熱線12368聯繫訴訟服務中心人員解答。


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2020年1月2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