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涌精研】视觉中国又惹风波 遭律师实名举报

【鑫涌精研】视觉中国又惹风波 遭律师实名举报

以案说法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刚刚完成整改并正式运营,一则实名举报函又将视觉中国推上了风口浪尖。4月10日,某律所“大恶 不容于国”为题发布《关于视觉中国公司涉嫌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的公开举报函》:举报视觉中国称获得相关图片著作权人—— Getty Images Inc.的授权,向各地企业进行维权索赔、诉讼。Getty Images Inc.只是一家图片分销平台,根本不享有相关图片的著作权,Getty Images Inc.也从未声称自己是相关图片的“著作权人”。举报函认为视觉中国已构成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另据相有关数据显示,在视觉中国的企业历史上,有约70%的营收来自于知识产权维权赔偿,此前,许多自媒体投诉视觉中国“打着版权的名义,强行索要高额版权费用,如果达不到要求,就法庭见”,还有人称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是“勒索式维权”。


鑫涌律师提示

虚假或恶意版权诉讼确实需要整治,但证明虚假或恶意是有一定困难的,必须先搞清楚究竟有无合法权利基础和适当授权。其中最为关键的点在于故意虚构及隐瞒事实较难推定,需要完整的证据链。虽然有大量的证据显示,视觉中国及其旗下公司多数的版权诉讼大多数起诉后又以撤诉告终(天眼查数据显示,视觉中国所涉的法律诉讼中,有123条都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且其作为原告的诉讼中,大部分以撤诉告终),即多数是以私下谈判或调解的方式,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视觉中国是否构成这两个犯罪,核心就在于,是否有捏造、虚构事实?如果虚构事实去找公司索赔,构成诈骗,如果去起诉,就构成虚假诉讼。这一系列事件到底如何定性,相信法律会给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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