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出台《意见》保护未成年人,有这些行为不予录用

近日,临海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等15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意见》共12条,从适用行业、适用对象、适用行为、入职审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临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徐文君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性侵儿童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临海市检察院2014-2019年所办案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有以下几个特点: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较多。

加害人大部分为熟人,尤其是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作案比例增加。

最高检在《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也提出将“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防止儿童遭受性侵害,重在预防。此次《意见》将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纳入管理范畴,预防范围覆盖广。

一图读懂:

临海出台《意见》保护未成年人,有这些行为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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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出台《意见》保护未成年人,有这些行为不予录用

在组织协调上,由临海市委政法委、市妇儿工委办负责牵头组建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协调小组。

下阶段,临海将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全市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排摸查工作,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黑名单,建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备查清单,严格实施入职审查,确保《意见》常态化实施。

(原标题:《点赞!浙江首个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出台》,编辑: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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