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墨讀稅:5月6日起,增值稅多項開票3大變化

5月起,增值稅多項開票政策有3大變化!

變化一:

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新規來了!

智墨讀稅:5月6日起,增值稅多項開票3大變化

智墨讀稅:5月6日起,增值稅多項開票3大變化

附:通行費電子票據編碼規則

智墨讀稅:5月6日起,增值稅多項開票3大變化

政策依據: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彙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24號)

關於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的通知(財綜〔2020〕12號)

《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7號)已廢止。

示例說明:

例如一位貨車ETC客戶,一個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長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根據相關財稅電子票據開具規定,最多會開具160張電子票據。

按照傳統財務報銷方式,需要將160張發票逐張打印後入賬報銷。按照第24號公告規定,為便捷財務處理,ETC客戶在登陸電子票據服務平臺時,可獲得一張電子票據彙總單和一個含有160張電子票據的壓縮包。其中,電子票據彙總單上詳細列明瞭20次通行記錄,包括通行時間、出入口信息、通行費金額,以及行程對應的160張電子票據編碼、詳細金額和稅額明細。

在符合財會〔2020〕6號文件要求的情況下,ETC客戶可將電子票據彙總單和含有160張電子票據的壓縮包直接提供給單位財務人員,進行入賬報銷處理,無須再打印紙質件,實現了“多次通行,一次彙總,電子票據打包下載,無紙化報銷歸檔”。

發票抵扣怎麼做?還按老辦法來!

我們財務人比較關係的關於通行費發票的抵扣問題其實並未發生任何變化,依據按照財稅2017年90號文執行。

目前按照通行費收取方式的不同,企業在實際發生通行費後會取不同的票據。企業取得的這些通行費票據有些是可以抵扣的,有些是不能抵扣的,可以抵扣的抵扣方式也是不同的。

徵稅發票,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不管稅率是多少,我們直接以取得的徵稅發票上註明的稅額來抵扣增值稅。

具體做法,我們需要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勾選、統計、簽名確認後填寫申報表抵扣。通過勾選平臺查詢到相應的發票,然後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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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確認後的統計彙總填寫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2中,具體填法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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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徵稅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僅作為記賬憑證使用。

值得注意到是,如果是ETC預付費(儲值卡)你可以自行選擇在充值後開具不徵稅的預付卡發票,也可以在實際消費後開具徵稅發票。

變化二: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新規來了!增值稅最新的稅率表也變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徵收增值稅。大白修改以前曾經發布的增值稅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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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三:

《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更新了!

為方便納稅人掌握髮票政策、規範發票開具,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根據最新政策更新了《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本指南適用通過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通用機打發票、定額髮票、門票、客運票等發票的開具,及其他未盡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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