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罪?

在生活中,不管一个人如何小心谨慎,有时候也会遇到不幸的事情,一旦这种不幸发生的时候,对我们最有力的保护就是法律了。在各种不幸中,强奸可能距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近,一般来说,强奸都是指男性强迫和女性发生关系,那么,如果女子胁迫男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罪?


关于“强奸罪”,法律定义是这样的: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犯强奸罪有刑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说,“强奸罪”主要的受害群体是女性,除此以外,妇女协助他人实施强奸犯罪的,也构成强奸罪。男子被女子性侵构成强奸罪吗?男性被“强奸”案件不时见诸报端。但相较于女性被强奸案件,“强奸”男性的行为人被追究刑责的情况非常少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客体必须是女性。所以,妇女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

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可能会涉嫌强制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有女性,不包括男性,如果男性被性侵,不会构成强奸罪,只会构成强制猥亵罪。如果在性侵犯的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即男性的身体,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被害人感染上艾滋病,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区分,有可能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所以,男性强奸男性也构成犯罪,但具体要看具体情况,男性强奸男性有可能构成猥亵罪,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什么是强制猥亵罪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对男性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本词条按照修改后的罪名介绍。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3.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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