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为交通运输企业出台补助政策!需4月30日前提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临海为交通运输企业出台补助政策!需4月30日前提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本报讯(记者 沈海珠)近日,为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落地,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临海市交通运输企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在临海市注册的从事客运、货运(包括普通货运、货运站场、货运代理)、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客运、巡游出租车)企业可申领自2月18日-4月2日期间的防疫费用补助。

“我们按企业在册人数以人均20元/月的标准补助,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一个半月的按一个半月计算。”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在临海注册的巡游出租车企业实际车辆承包驾驶员,则以每辆每日50元的标准进行巡游出租车政策性补助,补助期限从1月23日至3月2日,共计40日。

此外,公交政策性补助是补助期限从1月23日至4月2日,只要是在临海注册的公共汽车客运企业都能对比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不足部分申请70%补助。

“客运(班线)企业可以享受客运政策性补助,值得注意的是,包车客运执行市政府包车相关补助政策,不再享受此项补助。”临海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临海出台的交通运输企业补助政策涵盖各类交通运输企业,比如货运企业可以享受货运政策性补助,工程车、混凝土运输企业可以享受工程车、混凝土运输车鼓励性补助,但符合要求的交通运输企业需在4月30日前向临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补助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