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婚後還存在償還貸款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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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於住戶的價值越來越大,而婚前購房、婚後還貸的情形也越來越多,那麼,很多人面臨的問題是,夫妻離婚時,對有婚後償還貸款的住戶如何進行分割呢?

現實中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更是現實中大量存在的問題,如何進行分割涉及到男女雙方的利益保障問題。


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婚後還存在償還貸款的住房?


01小夫妻鬧離婚,房子還在按揭還貸階段,現在由於雙方鬧離婚雙方都不還房貸了,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雖然說這個情況並不是特別清楚,但是可以假設這套住房是雙方共同按揭購買的、雙方共同還款的,如果是這種情況,如果雙方因為鬧離婚而都不還款,那麼,雙方的個人信用都會受到影響。

如果是結婚以前以一方的名義購買的,根據最新的個人信用系統新的規則,結婚後購買住戶的貸款也會自動成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併成為雙方的共同誠信內容,如果不還款仍然會對雙方的信用造成影響。

更重要的是,如果連續三個月不還貸款,銀行會申請對這套住房進行處置甚至拍賣,造成雙方共同的經濟損失。

建議:一是雙方協商共同還貸,比如一人一半償還金額,以保證雙方都不形成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二是如果有一個人收入狀況好一些,可以先自行償還,在離婚財產分配時進行衝抵。

三是如果雙方中有一人需要將來留下住戶,那麼可以協商由需要住戶的人先償還,將來在分割財產時予以衝減。

四是如果雙方都不希望留下住戶,可以考慮及時將住戶進行出售,以減少雙方的還貸壓力和可能造成的信用風險。

無論如何,都不建議停止償還貸款,畢竟對雙方都沒有什麼好處,而且不良信用記錄要影響五年,這五年的經濟行為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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