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文化建設和旅遊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廣西文化旅遊發展大會精神,加快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和鞏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創建成果,加快創建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推動防城港文化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出臺扶持獎勵辦法,助力文化體育及旅遊企業復甦。
高等級酒店建設
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酒店建設項目,在供地時按不低於基準地價70%確定起始價,並在項目主體建設封頂時及正式開業經營時,分別給予一定額度獎勵;對盤活酒店建設項目,在辦法發佈之日起三年內完成建設並正式投入營業,經專家認定,達到五星級標準或屬國際一線品牌旗下高端系列的酒店,一次性給予獎勵1000萬元;鼓勵酒店積極申請等級評定,對獲得等級評定的酒店給予一定額度獎勵。
旅遊景區建設
對新評定的國家AAAAA級、AAAA級旅遊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300萬元;對新評定的國家旅遊度假區、自治區旅遊度假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300萬元;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生態旅遊示範區、自治區級生態旅遊示範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
旅遊新業態建設
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鄉村旅遊區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農家樂分別獎勵6萬元、3萬元;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汽車旅遊營地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民宿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全域旅遊示範區建設
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自治區全域旅遊示範區的縣(市、區)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500萬元、300萬元;對成功創建廣西特色旅遊名縣的縣區一次性給予獎勵300萬元。
旅遊市場開拓
對參加政府部門組織到區外、市外參加宣傳推廣活動的文化旅遊企業,給予獎勵;對年度接待入境過夜遊客總人數達到一定量的旅行社給予獎勵。
文化產業建設
對創建成功的文化旅遊特色小鎮一次性給予獎勵60萬元;對創建成功的國家文化產業園區、自治區級文化產業園區,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500萬元、300萬元;對成功創建的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自治區文化產業示範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中宣部、文旅部、廣電總局、中國文聯、中國美協、中國作協等單獨或聯合主辦的國家級獎項的文藝作品獎勵;對突出本地文化特色的常態化演藝節目給予獎勵。
體育產業建設
對新評定的國家級、自治區級體育產業示範基地(項目、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新評定的自治區級五星級、四星級體育綜合體分別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的自治區級航空體育飛行基地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對新評定的自治區級五星級、四星級山地戶外運動營地分別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上臺階”和創新爭優
對進行全額投資、新利用閒置廠房、樓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擴)建為文化旅遊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的文化旅遊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15萬元;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文化旅遊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對在防城港市從事導遊工作滿兩年,獲得全國優秀導遊員稱號(或同等級別稱號)、廣西優秀導遊員稱號(或同等級別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個人獎勵2萬元、1萬元。
▍內容來源:防城港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綜合編輯:掌上防城港工作室
▍內容審核:防城港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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