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拖欠12名工人工资警方移送审查起诉,支付欠薪后靖边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足浴店拖欠12名工人工资警方移送审查起诉,支付欠薪后靖边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靖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两面锦旗,却来自同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4月份,靖边县某足浴店经营者马某、杨某,无故拖欠王某等12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93789.5元。靖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足浴店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店逾期仍未支付工人工资。靖边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该案移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足浴店拖欠12名工人工资警方移送审查起诉,支付欠薪后靖边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理案件移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主动与被告人、被害人沟通,释法说理,讲清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制度,打开被告人心结,说服二被告人向被害人支付欠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害人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出具刑事谅解书,最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宽对二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件的办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审慎处理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满意和认可,被告人和被害人同时向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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