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想起訴,訴狀怎麼寫?

民 事 起 訴 狀

原告張三,男,漢族,某 年12月27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1000000000000。聯繫電話:1000000000000000000.

被告李四,男,漢族, 某 年1月28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1000000000000。聯繫電話:1000000000000000000.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李四償還其欠原告的10萬元借款及該款從2019年1月28日起至履行完畢按照年利率15%計算的利息。(本息合計暫計至2020年9月15日(起訴之日)為135490元)。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9年1月28日,被告李四來到原告家,欲向原告借款10萬元用於買車,並承諾年利率15%,一個月清一次利息,原告同意,將家中10萬元現金親手交給被告,被告當場打下借條,並簽字捺印。被告借款後卻一直不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反覆索要,被告總是以沒錢為由推脫。

綜上所述,二被告借款理應及時歸還,由於被告一直不給原告償還,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此,原告現依法訴至法院,敬請貴院依法從快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張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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