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無法從付出太多的感情中走出來,和她曾經的愛人兵戎相見了

朋友把她曾經付出過很多的男人訴諸法律了。我不同意她這樣做。因為恨的時候首先傷的是自己的心。在這個社會里很多人慢慢變了模樣,他們為了生存做著各種違心的事情,他們慢慢變的絕情,慢慢變壞。在生活壓力下,如果自己沒有那麼強大,就想著找個攀援的工具,這是現如今很大一部分人的想法。法不責眾。既然大多數人都這樣,那麼某些懲罰就顯得有點量刑過重了。

我不能把自己說的多麼寬容,可我確實有些於心不忍。感情或許經不起推敲,可曾經的快樂想必是實實在在的。否則,憑什麼她願意付出那麼多呢。所以我仔細分析了一下他的一點罪行。他想找個有背景的老婆,這本身沒有多大錯。但他明知道朋友不是他所要的老婆還接受她感情和物質的饋贈這個就有點殘忍了。如果只是想找個感情寄託,或者只想解決一下生理問題,他完全可以找個一拍即合,直接了當的。或者找個也和他一樣有共同抱負的情人。這樣即使日後誰傷害了誰,都不會有怨言,也不會說誰是感情騙子。

朋友總是說我像著外人,不夠體諒她。我何嘗不為她不平。可是哪有勸人恨的。更何況恨也沒有任何意義。就當是成熟所付出的代價吧。無論發生什麼事情,無論這個社會變成什麼樣了,都必須有個好的心態來期待這個社會的美好。否則生活就變的沒有意義。這件事情如果是我,或許我也一樣有恨。但是我可能永遠不會報復。因為我更愛自己,我怕恨的時候不小心撕裂了自己的傷口。如果他不愛了,或者他根本沒愛過,那就連恨也不值得了。

生活在仇恨中很累,或許你糾結痛苦的時候,人家早已風輕雲淡了。所以,何必不高尚一點,走的瀟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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