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對2020年全省防洪重點和抗旱責任人名單的公示

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對2020年全省防洪重點和抗旱責任人名單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和國家防總關於《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為全面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現將全省地級市防汛抗旱責任人名單,全省大中型水庫、省級重點河道(段)、省級重點防洪城市和防洪縣城防汛責任人名單向社會予以公示。凡公示的責任人有變動,其職務的繼任者在未重新公佈責任人名單前即為防汛抗旱責任人。

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要認真履職,堅守崗位,紮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有效處置洪澇災害和旱災。對因翫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0年4月16日

(責編:褚嘉琳、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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