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起涉42人重大涉黑案宣判 “黑老大”被判刑25年

  新華社福州4月15日電(記者 鄧倩倩)據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該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首要分子陳某洪被判刑25年,其餘40餘名被告人被判刑19年至1年5個月不等。

  2014年以來,被告人陳某洪、莊某堅夥同莊某海(已死亡)在泉州市泉港區、豐澤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宇川公司”“方卓公司”“大路公司”“若亞方舟公司”為依託,長期以來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以黑護商,通過違法活動獲取經濟利益,並以暴力、威脅等手段處理民事糾紛。

  經審理查明,該組織以“零首付購車”為幌子,吸引客戶購車,流水化偽造貸款材料,虛增車輛價值騙取銀行貸款;並跨全國多省搶劫、盜竊車輛,謊稱受銀行委託拉車,迷惑偵查,逃避法律追究。案發後,造成銀行貸款本金損失43249932.76元,大部分涉案車輛未追回。

  因案情重大複雜,該案啟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的7人合議庭模式,召開3天的庭前會議,庭審持續了10天。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認定陳某洪等42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貸款詐騙罪、騙取貸款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數罪併罰。

  因該案涉案人數較多,疫情防控期間,石獅市人民法院依託雲審判信息平臺,通過審判法庭與石獅、晉江看守所多地遠程連線、音視頻交互傳輸等方式對重大黑惡案件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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