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取撫卹金?有糾分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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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如何領取撫卹金,有糾紛如何處理?

答案是:職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是對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撫慰性質的資金;

職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為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共同擁有,應由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共同出具領取手續領;

職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協議分割使用。



一、職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

(一)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國家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退休人員為基本養老金)x規定月數,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規定月數不同,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支付。

國家工作人員非公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給標準:

機關單位為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40;

事業單位為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20;

企業單位為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10。

(二)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職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

2014年10月,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已經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二、職工一次性死亡撫卹金,不是逝者生前財產,是逝者逝後發生的財產,所以,不是逝者遺產。

因而,職工死亡一次性撫卹金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不實行繼承。

三、一次性死亡撫卹金,是對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撫慰性的資金,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共同擁有,可以由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協議分割使用,共同出具領取手續,方可領取。

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協議分割不成,可以街道居民委員會、基層司法所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領取、分割使用。

如果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協議分割、調解分割不成,最後可以法律程序解決,以司法裁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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