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冯芸清4月17日,15届10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和《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目标是到2024年,成为广州市文化产业重要的增长极。
2017年10月,经国家文旅部批准,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获第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预计2020年将迎接文旅部验收考核。截止2019年底,园区文化企业1778家,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对比2017年增长132.8%;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33家,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对比2017年增长167.7%。
根据《发展规划》,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将着力在文商旅融合、产业发展空间、产业技术升级、文化资源活化、知识产权赋能、“文化+”融合、中心城区园区发展、文化产业投融资等8大领域开展探索创新。到2024年,文化产业企业突破2000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突破180家,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突破400亿元;培育一批主营业务5千万以上的文化企业;争取园区内更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并加快落地,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及省级资金支持和奖励。
构建“一轴四区”空间布局
《发展规划》提出,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将构建“一轴四区”空间布局。一轴,即被誉为千年古城中轴的北京路广州传统中轴线;四区,即以广州创意大道产业基地为核心的文化创意区、以北京路商圈为核心的文化商贸区、以世界优秀旅游目的地为载体的国家4A级文化旅游区、以广州民间金融街及海珠广场文化金融CBD为载体的文化金融区。
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还将构筑“四三二二”高质量产业体系,整合优势资源,聚力发展智慧文旅、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影视产业等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数字文化、AI+文化产业、5G+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非遗文化产业、传媒出版等提升型产业;强化发展文化金融、知识产权等支撑产业,形成园区特色鲜明、竞争力突出的文化产业集群,将园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中心。
打造“四季花街”、筹划特色“灯光秀”
《发展规划》提出,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将优化街区环境,打造“四季花街”、改造街区硬件设施、筹划特色“灯光秀”、优化配套交通体系,使北京路步行街成为广州文化会客厅,品牌和消费的新地标。
同时,加快引入新品牌、新零售,引进集聚一批高端品牌精品店、首发店和旗舰店,推动步行街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策划更多文化品牌活动,彰显北京路文化特色。
2020年还将把改造提升范围扩展到惠福美食花街、西湖路、禺山路等路段的步行区域及步行街两侧背街里巷,使整个步行街的购物、营商环境有明显提升。制定产业扶持导则和实施细则,联合商控集团、广药集团、新华书店集团等国有企业,对广百、新大新、陈李济、新华书店等大型物业载体的外立面和业态进行改造提升,通过公有物业率先示范,引导一批优质时尚品牌、老字号、新业态在北京路集聚落地,提升消费品质,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
鼓励利用公有物业打造民宿客栈、文创空间
根据《若干措施》,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将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发展文化产业载体,将利用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内专业市场及其它物业载体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对广州北京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开设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孵化器、特色餐饮(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除外)和民宿等,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资助、简化手续、放宽国有历史建筑承租年限等方式,促进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对产权不清晰的历史建筑,其保护责任人可作为实施主体依程序申请修缮;鼓励采用收购、产权置换等方式对非国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
《若干措施》还鼓励利用公有物业打造民宿客栈、文创空间等项目,经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可转换成符合产业发展的经营性用房。鼓励将园区内市属、区属优质公有物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分阶段委托园区运营机构进行开发运营,重点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园区公有物业资源的开发、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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