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检察院还来关心我们家小光,太感谢你们了,也请检察官放心,我们一定照顾好小光……”日前,在肃南县明花乡小光姑父家中,小光姑父向前来调查慰问的检察官表示谢意,并且表示在照顾好小光生活起居的同时对小光的心理健康发育也多加关注。
这是肃南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关爱事实孤儿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一月份,由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肃南县检察院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在疫情防控期间把对“事实孤儿”的关爱落到实处。
全面摸排促履职
“事实孤儿”,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生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儿童。“他们既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群体,又是未成年被害人的主要群体,解决他们的生活监护和社会保障问题,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也关系到社会未来的安全与稳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廷表示。
为全面掌握情况,肃南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前往该县民政部门和乡镇、社区了解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排,并就民政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弱势群体现状尚未完全摸透的情况向民政部门发出了工作提示函,建议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同各乡镇、社区(村)的沟通联系,深入排查重点摸排疫情期间因监护人死亡、生病、隔离、被临时异地管控等特殊情况增加的“临时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确保防护救助物资向弱势群体倾斜。
“我们也是第一次用工作提示函的方式提醒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履职,此种方式相对于检察建议较为缓和,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参与社区防控,我们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就更要注重方式方法,坚决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达到多赢共赢的效果。”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赵伟强介绍。
收到提示函后该县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提示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排,共摸排留守儿童49人,困境儿童167人,孤儿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人,有11对老人和儿童单独居住,在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的建议下,乡镇和社区均对辖区内弱势人群加强了关心照料。
走访慰问送关爱
“孩子们究竟过的怎么样,得亲眼看一看才能放心”,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他们驱车往返600多公里,来到肃南县明花乡和马蹄藏族乡实地走访了2户“事实孤儿”家庭,察看了房屋结构、生活设施,向隔壁邻居了解抚养家庭是否融洽,对抚养人家庭收入、健康状况、有无获得过救助等情况一一摸清查实,详细询问了孩子们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向他们赠送了科普读物、生活日用品和口罩等物资,鼓励孩子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并嘱托学校老师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加强关注。
在明花乡小光的姑父家,检察官详细询问了小光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况。小光姑父谈到,家里原本就有两个孩子,生活条件并不富裕,这几年为了生计,忽视了对孩子们的学习教育,小光在学习上不是很用心。检察官查看了小光的寒假作业并和他交流谈心,鼓励他多用心用脑,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得知小光家每月并未收到1320元保障金时,检察官立即打电话向民政部门核实,得知原来2019年底已按一类低保每月335元的标准发放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补助金,今年第一季度就按差额发放了剩余部分,于是耐心的向他们作了解释。
家住马蹄藏族乡的小峰,他的父亲于2012年因琐事冲动杀死了他的母亲,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年仅4岁的小峰成了事实孤儿,被外公、外婆收养。检察官在实地调查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小峰外婆告诉检察官,他们老两口年事已高,二人除了每年的草原补偿款再无任何经济来源,想给小峰更好的生活条件,但真的无能为力。好在今年1月初小峰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事实孤儿”,每月可以领取固定的救助金,学习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在政府部门的帮扶下,‘事实孤儿’的家庭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对事实孤儿的帮助,不能仅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而是需要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从本职出发,各业务部门联动,从支持起诉、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和发动社会力量立体救助等多方面为事实孤儿提供帮助,传递检察温度。”曹建廷表示。
文字:赵元桂 赵伟强 编辑:党文辉
审核:常小锐、张建文、南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