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執業大變動!二級建造師春天要來了!

10月11日,住建部官網發佈《關於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的通知》,其中:

2018年10月22日起,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2019年1月1日前,二級建造師註冊系統與新系統對接,並上傳二級建造師相關數據。

大家期待已久的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能否實現!從文件中關於省級二級建造師數據上傳到全國平臺來看,有以下幾點信息,需要留意。

一級建造師執業大變動!二級建造師春天要來了!

1、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將全面要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最快明年就能初步實現。

2、這就意味著“全國二級建造師信息共享”,那麼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將有可能真正實現!

3、新版《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於2017年7月24日發佈已有1年有餘,不出意外,修訂後的《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或將近期出臺,對“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會有進一步的說明。

4、至於二級建造師考試會不會改為“全國統考、全國統一分數線”,暫不做主觀臆測,或許會有一個過渡期,也或許幾年內就會實現。

一級建造師執業大變動!二級建造師春天要來了!

回到這份文件本身,目前“一級建造師執業”是主角。通知明確:

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認定實行承諾制。申請人和其聘用企業對申報信息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承諾,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當下,“承諾制”的火爆程度,一如當年的“新常態”,方興未艾、如火如荼,此舉也是對“簡政放權”的響應和落實。

特別提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意味著對“掛證”的處理要升級既然“強化個人執業”,對掛證、掛靠的處理不可能不會加重。

2017年,人社部、住建部、環保部等行業主管部門,全面排查各領域“掛證”問題,明確提出要由“不敢掛”“不能掛”到“不願掛”。

“四庫一平臺”正式上線,威力初顯;接下來就看社保平臺何時登場了。兩者雙劍合璧之時,“不敢掛”“不能掛”的目的才會圓滿達成。

二、註冊前,個人和聘用企業都要實名認證: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取得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人員及其聘用企業在辦理註冊業務前,須在新系統中完成實名認證。

“個人”和“企業”實名認證是重點,只要進行了實名認證,在同一數據庫中查詢出個人與哪些企業有關聯,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也就是說一人在不同建築企業註冊的情形將成為歷史。

此舉也是對“承諾制”的補充。換句話說,實名認證後如果還要繼續“掛證”,那麼持證人就是明目張膽地知法犯法、並自願承擔後果,無論多重的處罰都得擔著。

三、審批時間限定20天內:通過新系統提出註冊申請,其聘用企業確認後,通過新系統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決定,並向社會公告,不再公示審核意見。

一級建造師執業大變動!二級建造師春天要來了!

四、一級註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通過新系統先完成註銷手續再申請重新註冊。過去可直接申請變更註冊,只需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即可,並且變更註冊後仍延續原註冊有效期。

10月22日以後,必須先註銷再重新申請註冊。而有效期是否延續,需等待正式文件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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