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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农机〔2019〕14 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0年5月1日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已注销的变型拖拉机,车主必须自行将车辆拆除报废,违规上路行驶被公安机关查获的,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拆除报废。
二、凡未悬挂号牌或使用假牌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予以查扣,对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三、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举报上述违规车辆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适当奖励。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农机监理部门举报电话:0515-84222702。
特此通告
滨海县公安局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7日
来源:滨海交警
编辑:程文峰审核:于华徐建华
终审:郁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