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涉个体工商户租赁合同纠纷案。拿到押金后,申请执行人邹某激动地说:“感谢法官这么快就给我要回押金。没想到疫情期间,法官们还这么用心工作,对我这个小案子这么上心,太感谢了!”
申请执行人邹某租用被执行人李某经营的农贸市场的部分区域用来从事蔬菜零售买卖,生意一直很平淡,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生意更是不好做。因此,租约到期后,邹某决定退出市场不再租用,但被执行人李某却以效益不好为由拒不返还押金。
邹某多次索要未果,便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原告邹某胜诉,李某返还押金。然而,李某通过拉黑邹某手机号、拒回消息等方式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令邹某的维权之路再次受阻,邹某无奈遂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通过现场走访将李某传唤至法院,要求其履行义务将押金返还给邹某,但李某仍以自己没有钱为借口进行搪塞。
法官见状便深入为其分析利弊,指出做生意应诚信至上,因为贪图眼前利益不退邹某押金事小,若此事被其他租户知晓,引得大家纷纷退租影响长远经营便得不偿失了。同时,法官还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将要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及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耐心、专业的讲解,被执行人李某当场表示悔过同意履行,并在十分钟后将押金返还给邹某,本案得以顺利执结。邹某拿到押金后激动的说:“感谢法官这么快就给我要回押金。没想到疫情期间,法官们还这么用心工作,对我这个小案子这么上心,太感谢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万春晖 图片由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