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3日起,南充主城區啟動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非法加裝遮陽傘和雨篷專項整治行動,上週,
共拆除6.7萬餘個遮陽傘和雨篷。根據計劃,自4月20日(今)起,交警部門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立執法點位,集中查除、強制拆除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擋風罩等違法行為。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處於500元以下、非機動車50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配合阻礙執法的違法人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發佈信息,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集中查除、強制拆除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擋風罩等違法行為。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處於500元以下、非機動車50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配合阻礙執法的違法人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明確,第二整治階段已啟動,4月20日,大隊安排警力採取設點與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高坪區加裝遮陽傘、雨篷、擋風罩的摩托車、電瓶車和自行車持續開展整治。整治中,交警蜀黍對車輛拆除的駕駛人發放一次性雨衣,並對其宣傳講解加裝危害。
為防止摩托車、電動車銷售企業“帶篷”銷售,抓好源頭管理,確保“拆傘除篷”行動整治有效。近日,交警三大隊宣傳小分隊前往耀目路,深入恆建實業摩托車銷售店、雅迪電動車銷售店等企業開展“拆傘除篷”整治行動宣傳,向企業負責人和消費者,重點講解了非法加裝遮陽傘篷的危害、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宣講了整治通告等信息。
交警四大隊依託固定執勤點和臨時執勤點,在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教罰的原則,採取有針對性地對交通違法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講解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加裝遮陽傘和雨篷等違法行為帶來的危害,提醒駕駛員摒棄日常行車不良習慣。同時,執勤交警還給駕駛人發放了雨衣和宣傳資料,廣泛宣傳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背景、目的、意義。
電動車加裝雨篷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1、“傘形”不牢靠,“船形”擋視野;
2、遮陽雨篷撐起後,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堅硬的金屬支架可能會與駕駛人的頭部、面部、胸部等部位發生碰撞,造成二次傷害;
3、整車體積增大,加大了碰撞面積,提高了碰撞概率,尤其是擁擠時,很容易刮蹭到周圍;
4、遇到道路溼滑、颳風下雨等惡劣天氣,重心不穩易導致翻車;
5、影響了駕駛員轉彎的靈活性,發生事故時,限制了駕駛員的跳車脫險的空間。
來源:南充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