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名兒童土方內身亡,安全隱患誰來負責,做家長快來看看

前言:4月18日,河南原陽縣一在建工地土方中,發現4名兒童屍體。這4名兒童被土埋在一個有2米左右的深坑中,估計是要打地基。

孩子被發現的時候,個別屍體已經被破壞,身體被勾成了兩截。這4名兒童,年齡非常小,最大的是兩個9歲、一個7歲、一個5歲。

4條才剛剛開始的生命就這樣結束,9歲和7歲相對來說是比較大,但他們為什麼會進入危險的工地裡玩呢?小孩當然是模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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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工地穿行的大人沒有做好榜樣

4名兒童被埋的現場位於一個正在施工中的小區內,從常識看,施工重地不可能讓兒童進入,有條件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大門也應該有人看守。

我們無法確定該施工現場是否“有條件”實行封閉管理,但安全防護措施保障方面,顯然是不合格。這個施工現場周圍建有圍擋,但有很多破損,無論大人小孩均可以經由破損處進入工地。

原來施工小區在建設上,因“封路”問題,一直與村民矛盾不斷。今年清明節前後,施工方在村民通往縣城的路上挖出長達百米、深達三米的深坑,村民徹底無法從該路通行。

此後,村民想進入原陽縣城,要麼繞行,要麼從圍擋的孔洞中進入工地,穿過工地進入縣城。大人可以隨意進入工地。

我們不去扯皮施工合法不合法,回覆不回覆的問題,大人可以隨意進入工地穿來穿去,那工地的封閉又有什麼意義呢?

模仿和觀察能力了得的孩子,怎麼可能放棄這個機會呢?一個不危險又有土可以玩的地方,對缺乏玩耍地方的孩子來說,這無疑是充滿誘惑。

這4個孩子的死亡,大人的行為要負很大的責任。

之前有網紅髮佈一個用酒精在一個易拉罐中做出爆米花的視頻,結果有兩名十幾歲的小女孩去模仿,造成爆炸,一死一傷,現在官司估計還沒有結束。

小孩的觀察力和模仿力是超強,我們大人在做出行為的時候,一定要多想想,是否對孩子的安全造成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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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生活,大人要有安全意識引導

孩子的教育是要慢慢來,安全意識也是要慢慢培養。日常生活中,多讓孩子參與到家務活中。在家務活中,讓孩子有安全意識

現在的孩子被我們保護得太好,廚房有火不能讓孩子進;刀會切到手,不能讓孩子拿;連剪刀都覺得是尖尖,會刺傷孩子的手。

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一般5歲左右的小孩,都可以告訴他要怎麼正常的打火,正常的使用刀和剪刀。

昨天我跟5歲孩子去一公園的沙坑玩沙,其中有一個10歲的孩子也在玩,我兒子跟10歲的大哥哥玩得很開心,我就放心在旁邊看書。

後來我抬頭一看,嚇了一跳,10歲的大哥哥自己挖了一個坑,然後把自己埋在坑裡,叫我兒子不停地填土,要把全身都埋起來。

我走過去一看,那個大哥哥除了頭在外面,其他都已經在土裡了。我問兒子:“頭為什麼在外面呢?”

兒子:“大哥哥叫我不要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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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不埋頭?”

“不知道,埋頭不好玩吧!”

那個大哥哥在旁邊說:“不是不好玩,是會死人。”

“為什麼會死人?”

我叫兒子過來,然後捂住他的鼻子和口,問他感覺,他說好難受,然後我就說如果沒有呼吸,沒有空氣的話,人就會死。

頭埋在土下,就好像捂住了口鼻,一定不能讓別人把土放到口鼻眼中。然後延伸出捉迷藏的時候,一定不能藏在密不透氣的地方,也是會沒有呼吸而死。

這就是在玩耍中,教會孩子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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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長身傳言教讓孩子懂得交通安全意識

又迴歸到四小孩被埋事件,這件事情,工地有很多的安全隱患,這個是肯定,但是大人沒有做好榜樣,在工地裡穿行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大人在安全方面做好言傳身教,小孩模仿的時候才不會遇上危險。

大人和孩子出去,大人闖紅燈,就是不把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一般情況下,闖紅燈的確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剛好遇上一輛同樣沒有安全意識的人呢?

我工作的這個學校,高中部是比較新,所以周圍的同事,基本都是充滿了剛畢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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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氣。可是就是這樣的朝氣也因為車禍死亡了一個男同事。

那個男同事,那天晚上晚修到10點,跟其他同事說他要去超市買東西,明天帶早餐來給大家試試他的手藝。

結果還不到半個小時,就傳來壞消息,他因為闖紅燈,被同樣闖紅燈的酒駕車撞上。騎電動車沒有戴頭盔,頭著地,在重症監護室裡躺了10天,終究還是走了。

一條年輕的生命,因為貪圖這幾秒鐘的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留下了一個年幼的兒子。

日常生活中,跟孩子出行,一定要告訴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大人自己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結語:

孩子就像一張白紙,都是通過觀察和模仿來跟世界溝通,我們作為大人就不要貪圖一點便利,坑害孩子,一言一行都要慎重,希望不要再出現四小孩土方內被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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