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湖北到万宁男子隐瞒行踪被拘

一名从湖北到万宁男子隐瞒行踪被拘


重要提示

目前以下地区为疫情管控重点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

广东省广州市,山东省胶州市。


凡是 14 天内有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返万宁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主动报告,接受健康服务管理。


如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不报,或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法律责任。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男子到万宁市后,不按疫情防控规定配合政府工作人员随访调查,故意隐瞒行踪,被万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据了解,2020年4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镇四陈家砦的陈某(男,1981年8月18日出生)抵达万宁市后安镇后,后安镇政府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陈某送到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并告知陈某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检测结果呈阴性后,陈某在外不按规定报告其行踪,政府工作人员一直拨打陈某电话也联系不上,造成无法对其进行随访健康管理服务。经查找,4月22日,政府工作人员在后安镇六底村委会盟村找到陈某。目前,陈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万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一名从湖北到万宁男子隐瞒行踪被拘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点地区疫情

防控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区),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动态调整工作机制》防控要求,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动态化、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动态调整管控重点地区范围

按照省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目前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山东省胶州市等六个地区为重点防控风险地区,凡是 14 天内有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文件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口岸地签署的承诺书才能正常通行。


二、重点地区抵万人员必须及时主动报告

凡是 14 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返万宁人员,必须提前或在抵达万宁 2 小时内向所属单位、社区、村、小区报告(已在万人员需立即报告),接受健康服务管理。如有上述地区旅居史隐瞒不报的,经排查或举报查实,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法律责任。


三、加强与口岸部门的信息对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扩散组加强与口岸地各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相关部门将有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我市,并组织核查后推送到各镇(区)和相关单位。


四、发挥联防联控机制加大相关人员排查

各镇(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发挥网格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巡查排查措施,确保排查报告工作落实到位。排查中如有发现上述地区旅居史抵万宁人员,须在 2 小时内逐级上报。各机关单位和小区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和异常报告制度。市内各酒店、宾馆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和入住管理,对有以上重点地区旅居史且无核酸检测证明及承诺书的人员,严禁入住。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要加强出租屋管理,严格落实出租备案制度。

重点地区抵万人员排查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由管理责任单位对各社区、村委会、小区、企业、车站、工地、工厂、酒店等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重点地区抵万宁人员健康管理报告表》,于当天 17:00 前通过微信工作群报告市指挥部,当天无新增人员的在第一个空格栏内填“无”报告。


五、做好检测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组负责,对有上述地区旅居史但无核酸检测证明和承诺书的人员,在抵达万宁后 24 小时内全部安排到兴隆温泉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及时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食宿及检测费用自理),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相关镇(区)或管理责任单位分类管理。上述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之前,按集中隔离观察方式进行管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集中隔离观察,正常流动,由各镇(区)和管理责任单位对其进行随访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无症状感染者防控要求转送定点医院。


六、加大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通过媒体、电子屏、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在车站、社区、道路、酒店等公共场所大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相关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分发到各镇(区)和责任管理单位加大宣传。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上述地区旅居史来万宁人员未按规定报告的,或出租房屋给以上重点地区人员居住未落实备案制度的,及时向属地镇(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对举报情况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 1000 元(举报电话:0898-62223575;0898-62228339)。


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查报告工作管理责任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排查报告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重点全面加强督查。对落实排查报告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由此造成疫情扩散的责任人将予以免职处理。

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及时动态调整管控重点地区范围,如无另外通知,各相关单位均按本通知要求落实重点地区防控工作。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重点地区抵万宁人员健康管理报告表


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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