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深圳金融人才獎勵申請開放中,CFA持證一次性獎勵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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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深圳金融人才獎勵申請開放中,CFA持證一次性獎勵5萬!


以下是獎勵申請指南的詳細說明:


深圳金融人才持證獎勵支持


來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一、政策依據


《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府規〔2020〕3號)


二、金融從業人員職業素質提升獎勵補貼項目


(一)政策內容


鼓勵金融從業人員積極參加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北美精算師(ASA)、中國精算師(FCAA)、英國特許註冊會計師(ACCA)資格認證考試,對2017年1月1日後取得上述執業資格證書且在我市金融系統全職工作滿2年的,每個執業資格證書給予1萬元獎勵補貼,每人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2017年1月1日後取得特許金融分析師、金融風險管理師、北美精算師、中國精算師,或英國特許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證書。


2.申報人與我市下列金融機構之一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深圳繳交社會保險:


(1)持牌金融機構:金融企業總部、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及其設立的各類專業子公司(含商業銀行持牌專營機構),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


(2)地方性金融機構:經市政府批准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


(3)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3.申報人取得前述執業資格證書後,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金融機構工作滿2年。


(三)資助標準


每個執業資格證書給予1萬元獎勵補貼,每人累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1.深圳市金融從業人員職業素質提升獎勵補貼申報表,要求:原件,申報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申報人身份證明文件:中國居民提供身份證;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證;臺灣居民,提供往來大陸通行證複印件:要求:複印件,申報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3.執業資格證書,要求:複印件,申報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4.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或地方政府向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頒發的金融許可證或業務資格批覆,要求: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合同簽訂、取得證書後工作滿2年、且在深圳繳交社會保險的證明,要求:原件,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6.深圳市金融從業人員職業素質提升獎勵補貼項目申請信息彙總表,要求: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五、申報時間


本年集中受理一次,具體以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的受理通知為準。


六、限制申報情形


(一)申報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申報:


1.近5年內,申報人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在申報政府各類獎勵資助支持項目中存在不誠信行為的。


2.申報時,申報人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


3.申報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在信用平臺有正在執行、未解除、未整改完畢等行政處罰記錄的。


(二)申報單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近3年,申報單位曾受到行業主管部門的重大行政處罰。


2.近3年,申報單位曾被行業協會或其它第三方機構列為異常機構、失聯機構或發出風險預警信息的。


3.近3年,申報單位曾因發表不當言論等行為造成重大負面社會影響的。


七、其他


(一)本申報指南所涉項目資金總量受本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的控制和調整。


(二)本申報指南所指金融企業總部、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設立的專業子公司等機構的界定詳見《深圳市扶持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0〕3號)。


(三)申報單位及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若出現弄虛作假及其他違規申報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追繳所涉財政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指南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發佈。


(五)本指南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本指南內容予以修訂,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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