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為更好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精神,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對我省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開展一次系統全面的清理。
按照《浙江省地方立法條例》《浙江省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若干規定》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徵集清理意見。
社會各界可以對照以下8個方面的清理標準,對省人大及其常委會1979年至2018年制定的193件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定,提出修改或廢止的意見:
1、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相牴觸或者因法律、行政法規修訂、修改導致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的;
2、因機構改革後涉及機構名稱、職能變化的;
3、調整對象或者主要規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已經消失的;
4、地方性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或者不銜接造成執行困難的;
5、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
6、不符合疫情依法防控要求,需要彌補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短板的;
7、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的;
8、其他需要清理的情形。
具體操作方式是:
1、登錄“中國 浙江人大”官方網站,點擊首頁“關於徵集省人大常委會地方性法規清理意見的公告”浮窗。
2、下拉至底部,下載附件“列入2020年法規清理範圍的法規文本.rar”
3、提出清理意見,填寫法規清理意見表,寫明需清理的法規名稱、總體意見、理由,有條件的還可以提出修改方案。
4、將意見發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如有書面材料的,請寄至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杭州市西湖區北山街道仁諧路1號,郵編:3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