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無論是中國農村還是城市,結婚男方支付女方彩禮錢都很普遍,且盛行成風,有的地方彩禮錢動輒十幾萬或幾十萬,還有的地方百元大鈔彩禮論斤稱。彩禮是從古代延續下來的婚嫁習俗,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由男方支付給女方,歸女方或女方的父母自由支配使用。那麼,
結婚後,彩禮錢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妻子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結婚彩禮應屬於妻子一方的個人財產。理由:
一、結婚彩禮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結婚後,條件達成,彩禮的所有權轉歸受贈與人所有;
二、結婚彩禮的給付發生在婚姻登記之前,婚前財產婚姻法明確規定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雙方對婚前財產締結有婚前財產協議。
什麼情況下,女方應當返還男方彩禮?
《婚姻法解釋二》明確規定,以下三種情形女方應當返還彩禮:
一、收取彩禮錢後,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隨時可以要求返還;
二、收取彩禮錢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離婚起訴時可以要求返還;
三、彩禮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起訴時可以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