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鄭州市商務局、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規範使用社會消費券有關事項的通告》,以進一步規範鄭州市社會消費券發放使用工作。
《通告》要求,嚴禁通過虛假交易進行消費券套現等違法行為;嚴禁通過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信息渠道,發佈、傳播套現消費券等違法信息。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列入失信名單,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同時,參與活動商家要強化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兌現優惠承諾,及時處理消費投訴。對有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商家,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列入失信名單。
鄭州市商務局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範使用社會消費券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社會消費券發放使用工作,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通過虛假交易進行消費券套現等違法行為;嚴禁通過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信息渠道,發佈、傳播套現消費券等違法信息。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列入失信名單,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二、參與活動商家要強化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兌現優惠承諾,及時處理消費投訴。對有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商家,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列入失信名單。
三、活動期間,如遇消費券使用、消費糾紛投訴,或發現有套現消費券等違法行為的,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反映:
消費券使用諮詢電話:95188-1
套現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
消費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公告
鄭州市商務局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