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劃定九龍江河砂禁採河段

  為保障河勢穩定,促進河砂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日前,市政府發佈《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九龍江下游河道採砂管理的通告》,劃定九龍江西溪、北溪等多個河段禁採河砂,違反者將依法予以查處。

漳州劃定九龍江河砂禁採河段

漳州劃定九龍江河砂禁採河段

  根據通告,九龍江下游共分為禁採區、可採區河段。其中禁採區河段有四段,分別為九龍江北溪“潭口大橋至北引橋閘河段”,九龍江西溪“靖城大橋上游500米至福河與西溪匯合處河段”,河口河段“北引橋閘至北港大橋河段”“北引橋閘至龍海錦江大橋河段”。可採區河段為“龍海市中港新社至中港大橋河段”。該河段的清淤(採砂)必須在各相關部門同意下,進一步論證實施計劃,且在保證堤防、橋樑等涉河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通告要求,所有采砂船隻一律不準進入禁採區進行採砂作業,嚴禁採(運)砂船將砂石運至禁採區範圍內堆放,一經發現,沿江各有關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採砂機具;對在該河道管理範圍內從事非法採砂、取土、破壞河床、影響河勢穩定、危害防洪和通航等公共安全以及盜竊國有砂石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予以查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