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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某集團高管,年過40多歲的鮑某被爆性侵14歲養女。但因鮑某諳知法律,或將避開法律的制裁,事件依然在發酵當中。
此案一出,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
韓紅更是氣憤的發文:“鮑毓明是吧!你等著,我是韓紅,你記著!”
鮑某,天津大學碩士、 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
如此優秀的男人卻是年過四十,從未娶妻,只想要養個年滿14歲的女兒。後來他搞定了一個女孩的媽,成功做上了養父。可是這個女孩卻在三年後,公佈了她養父對她的禽獸行為。
不怕流氓耍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高智商的犯罪可怕在哪?
因為鮑某具有中國律師資格和誒過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他知道滿了14週歲的女孩就不是幼女,那樣就算被抓住,處罰也不會太嚴重。
同時,鮑某還會對女孩進行“洗腦”,每次完事後,女孩就會被拘禁在家,給她播放成年視頻,還恐嚇她如果她說出去,受到輿論指責的只會是她。
除此以外,他還會逼養女看戀童癖視頻,如果她不聽話,便會罵她。更變態的是,鮑某還喜歡角色扮演,讓養女以“媽媽”自稱,還說著自己是寶寶。腦補一下,一個40多歲的大腹便便的油膩男人,掀開乳臭未乾,瘦小丫頭的衣服,把頭埋在她的肚子上發嗲,不禁讓人作嘔。
但是奇怪的是,養女多次報案,卻始終沒有脫離地獄。這種案例,在國外也上演過很多回了。
其他案例
日本案件
1968年10月5日,日本栃木縣矢板市,一名29歲的女子將53的父親活活勒斷了氣,完事後女子平靜的坐在家中等待著警察的到來。
女子母親回家後,立刻找來律師,一定要保住女兒。原來女子從14歲開始就被父親強暴,懷胎5次,最後做了絕孕手術。但是這麼多年,女子不願意逃跑,因為如果自己逃跑,就保護不了年幼的妹妹了。
後來在29歲的時候,女子打算和小自己7歲的同事結婚,但是父親非常生氣,家暴過後是10多天的軟禁。終於這天女子打算逃跑,父親發現了,兩人在爭執中,父親被幹掉了。
按照憲法,女子要被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知道事情原委的吃瓜群眾們議論紛紛,此女悲慘的命運都源於她那禽獸的父親。後來女子母親找來的律師,經過這律師父子倆的不懈努力,打了4年多的官司,女子最終被判2年6個月。
在日本這個案件中,女子父親可是親生父親啊。
看過一部電影《洛麗塔》,素材來源於生活,該片也是講述一個四十歲大叔和自己14歲養女有情人關係的電影。
法國移民美國的中年男子亨·亨伯特在少年時期,與一14歲的少女安娜貝兒發生了一段初戀,可是卻安娜貝兒因傷寒而早夭,從此亨伯特患上了戀童癖,他將"小妖精"定義為"九到十四歲"。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婦拋棄,後來又迷戀上女房東12歲女兒洛麗塔(Lolita),稱呼她為小妖精。
因為童年的執念,安娜貝兒對他有致命的吸引力,為了接近這名早熟、熱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東為妻,成為洛麗塔的繼父。
該劇改編自一部小說,小說中的女孩原名桃樂莉·海茲,西班牙文發音的小名為洛麗塔或洛,因此作為書名。
洛麗塔後來用來指那些穿著超短裙,化著成熟妝容但又留著少女劉海的女生,簡單來說就是"少女強穿女郎裝"的情況。
他風趣幽默,博得了女房東的歡心。但是後來不巧,他的不純心思暴露了,女房東執意趕走他。可惜好巧不巧,女房東出車禍去世,亨伯特就更容易名正言順的擔任起養父的責任。
亨伯特找到一次機會,在洛麗塔的飲料中下藥,想在不知不覺中猥褻她。 結果藥失靈了,但意外的是,第二天清晨洛麗塔主動挑逗亨伯特,發生亂倫的關係。
隨著洛麗塔年齡增大,她懂事了,她厭惡繼父,便想方設法逃走,並和同齡的男生交往。後來被另一個變態騙走並懷孕,亨伯特將變態開槍打死後,因血栓死於監獄,而洛麗塔難產而死。
這是一部沉重的片子。
回看鮑某的案件,這不是第一例戀童癖案,但是經過社會和大家努力,希望可以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
有些人衣冠楚楚,他在世人面前作風正派,但是他真正的潛意識是藏得很深的,深到哪怕自己都不知道,像鮑某這種人應該不是少數,只是說能這麼高智商犯罪的人不在多數,戀童癖是一種病態心理,這種心理的形成可能和這個人成長經歷有關。
關於戀童癖
什麼是戀童癖?
“戀童癖”是以未成年為對象獲得性滿足的一種病理性性偏好。戀童癖性慾指向的範圍一般是青春期以前或未發育的兒童。
戀童癖的類型
其中戀童癖可分為固定型、迴歸型、攻擊型。
1、固定型
這類患者對成年人不感興趣,只願與兒童交往,並且只有在與兒童交往時才覺得舒心。他們獵取的對象一般都是很熟悉的,如鄰居家、朋友乃至親戚的孩子。首先是與這些孩子玩耍,帶她們看電影、逛公園、買東西給她們吃,獲得孩子的信賴,與孩子建立起友誼,進而才發生有關性方面的接觸。
電影《洛麗塔》還有鮑某事件也許都是固定型的戀童癖。
2、迴歸型
這類患者看起來與常人無異,能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有過正常的戀愛史,甚至已結婚成家。但是,當家庭、學習、工作等方面出現壓力或遇到重大精神刺激後,便回覆了不成熟的性表達方式。這類患者獵取的對象都是不熟悉的兒童,其行為帶有衝動性。
3、攻擊型
這類患者的攻擊對象主要是兒童,會喜歡折磨兒童。他們會用各種殘忍和變態的手段來蹂躪兒童的某些器官,還強迫兒童滿足他們的各種下流要求。他們施虐狂很相似,但是他們確實靠不正常的性行為來發洩畸形的感情。在施虐的過程中,戀童癖患者會動作粗暴。
至於戀童癖的患病率,確切數字不詳。但在男性人群中,戀童障礙最高可能的患病率約為3%-5%,這意味著,我們周圍的男性,一百個人中,就有3-5個人可能存在戀童障礙。
有戀童癖的成年男性可能在青春期開始,就意識到自己對兒童的強烈性興趣。
導致戀童癖的幾點原因
1、心理因素
過分喜歡兒童,留戀童年時代,最終,喜歡兒童作為一種觀念在頭腦中固定下來,並控制人的行為,變成了戀童癖患者。
2、社會因素
有的人因為在工作、生活中受挫,便覺得人心難測,討厭和成年人打交道,但與單純的兒童打交道輕鬆自在,時間一長便把興趣轉到了兒童身上。
也有些在青春期時萌發過對異性的好感,而被家長或老師打壓,導致成年後無法正常與同齡女子交往,而總時回想起兒時的“戀情”。定格在年少時喜歡的女孩的年齡。在自己的世界走不出來。
3、家庭因素
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對成年人間的性生活失去興趣,而把對象轉向兒童。
4、性格缺陷
由於性格膽怯、懦弱,缺乏應付危機的能力,當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擊時,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發現了,不能勇敢地面對現實,希望退回到童年。於是把心思轉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小女孩幻化成兩種形象:一是戀人,一是母親。
5、其它原因
還有的則是因為智能發育遲滯、慢性酒精中毒、殘廢、年老或其他腦病,而接觸正常成年女性的機會很少,故將滿足性慾的對象轉向兒童。
為了防止兒童性侵,各國做了哪些努力?
波蘭:立法規定凡性侵15歲以下少男少女的性犯罪者,在刑滿出獄前必須接受化學閹割。
德國:性侵15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可判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萬歐元罰金。
美國:1996年,美國就頒佈防範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開罪犯身份,多個州法律規定,只要與14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出於自願,一律按強姦罪處理。有五個州允許對強姦幼童者判處死刑。
俄羅斯: 2012年,俄羅斯總統的梅德韋傑夫簽署對戀童癖慣犯實施終身監禁和化學閹割的法律,禁止對性侵14歲以下兒童的罪犯進行緩刑判決。
保護孩子的事情還是要多靠大人,對於以上各國針對戀童癖的做法,你比較支持哪種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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