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法院:岳塘区法院启用湘潭首个电子封条助力执行

岳塘区法院:岳塘区法院启用湘潭首个电子封条助力执行

近日,岳塘区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房屋腾房后装上了电子封条。据悉,这是岳塘区法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也是全市法院系统首例。

2016年,谭某某与向某某分两次向龙某某借款共计37万余元,并约定了归还时间和借款利率。但到期后,谭某某与向某某迟迟未归还。最终,原告龙某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谭某某、向某某同意分期向龙某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调解后,两借款人却迟迟也没兑现。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谭某某、向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两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因双方达成和解,遂未对前期财产保全查封的房屋进行处置。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谭某某、向某某两人仍未按期履行。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前期查封的被执行人向某某名下坐落于衡阳市衡东县的一处房屋,以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履行判决义务,法院此前在该涉案房屋进户大门上张贴了腾房公告,但因现房屋使用者也为向某某的债权人之一,其以向某某欠她钱未还为理由,不同意搬离房屋。

遂法院干警上门对该房屋采取强制腾空行动,经释法沟通,房屋使用者理解了自己的违法之处,配合执法清点完自己东西后搬离了房屋。随后,执行干警对该房屋予以换锁,在门上安装了一架“电子封条”,对该房屋予以查封。如果两名被执行人仍然不自觉履行判决义务,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这台“电子封条”全称叫“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传统查封的通常做法是张贴纸质封条。某些极力抗拒的被执行人,在贴完纸质封条等法院干警走后,会有擅自撕毁封条、违法进入查封现场等违法行为,但因法院不可能24小时派有干警在现场值守,对于违法证据的固定比较困难。而“电子封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相关信息化建设而成的,它的优势在于:一是特别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安装简单,方便,可多次反复使用,上面的“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二是有警报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岳塘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电子封条”查封房屋助力执行,展现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了法院执行工作权威,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接下来,岳塘法院将进一步探索信息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