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漢超因塗改車牌被恆大開除,請不要落井下石,曾是國足拼命三郎,你認同這觀點嗎?

智道足球


廣州恆大在賽季初進行了一系列的人員變動,老將曾誠、馮瀟霆、郜林都先後被清理出去,但33歲的于漢超留了下來。上賽季恆大在前場缺少衝擊力,很大程度都跟缺少於漢超有關係,新賽季本以為他能繼續留在球隊,可“塗改車牌”的事讓恆大痛下決心。

于漢超有錯,但錯不“致死”

除了恆大以外,對於漢超感情最深的應該就是此前的遼足球迷,在2004-2012賽季裡,他出場168次,打進35球,不僅幫助球隊成功衝超,還獲得了本土射手王,為了球隊保級,他單賽季打了7次封閉上場。

來到恆大之後,于漢超也多次上演絕殺,拯救球隊,可以說,做為球員,他是成功的,“拼命三郎”的稱號也會永遠留在球迷心中。

話說回來,足壇裡有馬拉多納、小羅等人、好萊塢也有小羅伯特-唐尼、約翰尼-德普等人有過違法記錄,為什麼這些人都能被公眾接受,甚至追捧呢?有時候我不得不說網絡上那些“鍵盤俠”和抬槓的人,就因為是國足的球員犯事了,逮住不放,一直狂噴別人,難道你就沒有做錯過事的時候嗎?

侃球論道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別人做錯事了,改正就行,沒有必要落井下石。有時你真不能小瞧自己的三言兩語,那些受網絡暴力的人不都是因為重複的“三言兩語”而崩潰的嗎?所以,大家理性的看待這事,該批評就批評,但求大家不要太過。

做為國內最出名的俱樂部之一,恆大在這件事上迅速反應、嚴格執行“三九隊規”,為行業裡做出了榜樣,這裡也要為恆大的處理結果點個贊!

各位,意下如何?

謝謝閱讀,祝您心明眼亮~


C羅專區


4月14日,一則于漢超塗改車牌的視頻刷爆了網絡,廣州天河公安在約見了當事人後,迅速作出了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和扣除駕照12分的頂格處罰。隨即廣州恆大連夜發出通告,以違反隊規為由開除了于漢超。

縱觀于漢超整個職業足球生涯,帶有自律、低調、勤奮等明顯的標籤和印記,更為廣州恆大奪取的若干獎盃留下了拼命三郎的美譽,堪為當代球員的楷模。但出此低級腦殘的事件,確實有點匪夷所思。一代名將遭此變故晚節不保,或將就此隱退江湖,令人唏噓和惋惜。俗話說,聖人都有錯。在人生漫長的歲月中,誰也不能避免偶爾會行差踏錯或"作奸犯科",諸如馬拉多納、羅納爾迪尼奧等世界巨星,也莫過於此。就於漢超目前的窘境而言,真不知道說點什麼好,但落井下石之事,相信決然不是理智的球迷所為。法律不礙乎人情,但願廣州恆大能給於漢超一條生路吧。大家以為呢?


國論盛事


于漢超因塗改車牌被恆大開除,請不要落井下石,曾是國足拼命三郎,你認同這觀點嗎?

大家好,我就是小農,專注三農領域,偶爾開會小差討論一下熱點問題,下面是我對於漢超事件的看法,期待你的關注,謝謝!


于漢超塗改車牌,被恆大開除,個人認為是咎由自取,他作為公眾人物,知法犯法,帶壞社會風氣,恆大開除合情合理。至於說“曾是國足拼命三郎,請不要落井下石”,這是另外一回事,作為公眾人物,做錯事,被人熱議是正常情況。你足球場上再拼命,那也是俱樂部給你足夠薪水的,為國家隊拼命那是正常不過的事情,難道為國賣命還不願意嗎?球品好並不能為犯罪事實開脫罪名。


事件回顧

因為廣州限行,實施“開四停四”,于漢超將車牌E變F可以逃避電子警察,開四天又四天。于漢超將會受到依法拘留15天,駕駛證記12分及罰款的處罰,同時恆大已經宣佈于漢超被開除。

于漢超確實聰明,規避電子警察的招式用得很順溜,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雖然沒有誤了卿卿性命,但是國家隊的職業生涯估計要終結了,就是不知道被恆大開除後,還有沒有其他俱樂部肯接受33歲的他,至少現在能看出的是,因為這件事損失千萬是有的。


恆大開除原因

恆大足球隊,向來管理嚴格,歸化球員費爾南多就曾經被罰款300萬元。這一次於漢超知法犯法,正是違反了球隊中的九開除,被零容忍的恆大開除。


總結

于漢超作為曾經的國腳,領著恆大足球隊的高薪,並且熟知恆大足球隊的隊規,仍然存在僥倖心理,知法犯法,恆大足球隊開除他,只是按章辦事。不能因為他之前的功績而網開一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警執法部門既然已經拘留15天,駕駛證登記12分的處罰,那球隊開除也只是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今天因為他的球品好,球隊就對他網開一面,那今後恆大足球隊如何管理,歷史上諸葛亮因失街亭而斬馬謖,現在恆大因於漢超改車牌開除他,才能給後人以警醒。希望他15天后出來,能找到新的東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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