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福州的性奴案,未成年少女被犯人囚禁在狗窖裡,喪心病狂!

說起福州性奴案,相信大家都是有所耳聞的。

在2013年被報道出來的時候可是震驚了全中國,竟然囚禁少女和桑拿女在狗窖裡用來發洩慾望,把他們當做姓奴一樣虐待,實在是慘無人道。

據說最後嫌犯被判了十年半,但是依舊讓人十分的憎惡。

發生在福州的性奴案,未成年少女被犯人囚禁在狗窖裡,喪心病狂!

案件經過

福州性奴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郭某,1965年生,河南省孟津縣人,高中文化。

來福州後,他與妻子在琴亭高架橋附近租了套間,成立一家演藝公司。

據郭某交代,當年7月,他租下農科院後山一個院子養狗,叫人在院裡及屋裡各挖了一個地窖,準備養蛇、變色龍等冷血動物。

7月28日晚,他在睡覺前突然想要把小麗及曹某騙到狗場關起來,作長期的洩慾工具。

第二天上午,他打電話給曹某,說要帶她到後山高爾夫球場玩,並承諾給她1000元補償。

當天中午,他以演出為由將小麗騙到後山,關進地窖,然後開車去接曹某。到了狗場,他準備與曹某發生性關係時,突然想起小麗,於是將小麗從地窖裡放出來,讓她坐在旁邊觀看,好好“學習”,否則就打她。

發生在福州的性奴案,未成年少女被犯人囚禁在狗窖裡,喪心病狂!

事後,他沒有讓曹某穿衣服,並讓小麗去隔壁洗澡,洗完澡也不要穿衣服。

其間,他將曹某關進地窖,返回屋裡要求與小麗發生性關係。

小麗說自己正在生理期,只同意穿著衣服抱抱。

這時,他接到一個電話要離開了,就將小麗關進地窖。

當晚8點,他回到狗場時發現小麗跑了。

他回屋睡到凌晨2點多,聽到外面有很多人,就拿走小麗和曹某的手機逃跑。

發生在福州的性奴案,未成年少女被犯人囚禁在狗窖裡,喪心病狂!

最終判決

結果,當他逃到晉江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

強姦人就算了,還讓未成年人旁邊觀看學習,道德何在?

終,法院作出審判,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強姦罪和搶劫罪,數罪併罰,被晉安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